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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爱又恨和倍受关注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探讨四大环节

已有 6235 次阅读 2013-11-27 11:59 |个人分类:杂谈评论|系统分类:科研笔记| 国家基金, 四大环节

又爱又恨和倍受关注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探讨四大环节

 

撰写这篇博文时,题目考虑了多次,开始拟“爱不过和谈不完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问题”,后来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与评审中的若干关键环节”,现在就以上述题目来漫谈一下,我对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和评审中的四大环节的探讨和建议。其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问题,我在不同时期已经在科学网和有关杂志上都发表过自己的看法和建议。请参考:

(1)一个具有普遍性的基金评审问题——案例剖析青年基金项目是如何被“一票否决”的!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38899-284558.html

(2) 基金评审问题中的学术道德问题http://blog.sciencenet.cn/blog-266190-255722.html

(3)共同关心今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评审问题

http://www.sciencenet. ... spx?id=253820

(3)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中若干问题的探讨与建议(方锦清,科技导报)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38899-284558.html

4)探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中的若干问题与建议。我特别加了按语: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任胜利同志来信已经向我约稿给“科技导报”撰写这篇文章。任编辑是应《科技导报》副主编苏青博士的邀请协助主持了该刊的“科技基金漫谈”栏目。因此,肯定可以把我们意见和要求反映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谢谢关注!另外,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主办的《中国科技资源导刊》,编辑屈宝强(资源共享促进中心)也来信邀约类似的稿件,我准备从网络科学的观点进一步更深入探讨这个问题.非常感谢大家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希望大家继续提出建设性意见与改革建议. 最后,我会将大家建议书面汇总后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有关领导和部门.请你们留名,以便我在报告或文章中致谢你们,或者考虑请大家签名联合上报基金委,如何更好?我这里诚恳征求大家的想法和建议. (方锦清2009、9、10)

(5)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主办的《中国科技资源导刊》,发表了我的研究文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初探索》(2009年第6期,1-9)

(6)基金评审岂能以是否有国际著名期刊的文章来卡压年轻人?http://blog.sciencenet.cn/blog-266190-724171.html

等等。

  现在,我在这篇博文里再来谈谈对于四大环节的一些看法和建议意见。



首先,有必要回顾一下国际自然科学基金是什么时候、怎么设立的和目的宗旨是什么。基金委网站有这么一段描述:

20世纪80年代初,为推动我国科技体制改革,变革科研经费拨款方式,中国科学院89位院士(学部委员)致函党中央、国务院,建议设立面向全国的自然科学基金,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首肯。随后,在邓小平同志的亲切关怀下,国务院于1986年2月14日批准成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自然科学基金坚持支持基础研究,逐渐形成和发展了由研究项目、人才项目和环境条件项目三大系列组成的资助格局。二十多年来,自然科学基金在推动我国自然科学基础研究的发展,促进基础学科建设,发现、培养优秀科技人才等方面取得了巨大成绩。

我认为,上述描述是实事求是的,符合基金发展的实际情况。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推动我国基础研究的发展中功不可没。许多从事基础科学研究的人员受益匪浅。我自己就是一个例子。

大家看到我的博文《一个农民儿子科学梦的四部曲》中特别强调过,我之所以能够进行学科转型,即从原子能(核)科学技术研究转到新兴交叉科学的基础研究,多种主要因素之一是,大大得益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资助。在1986年基金第一年刚刚开始申请时,我就申请并喜出望外地得到了第一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等离子体中的复杂性研究”,这给了我学科转型的有力支持,可以说,是给我打了强心针。我除了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外,我还得到人事部留学人员科研项目基金、中国核科学与工业基金以及国际原子能机构的项目等支持.我在第四部曲里(http://blog.sciencenet.cn/blog-266190-742110.html 这么说:“从 80年代中后期,我基本上实现了学科任务的“转型”,从而我能够自主地进入了新兴的交叉科学领域研究工作。这在原子能科技领域里,正是敢于人先,独树一帜,另辟蹊径,尚无先例。”因此,在这里,我要特别感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多年来的不断的宝贵支持!当然,个别也出现不顺利的情况。总体上,我对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爱之有加,恨之轻微;成绩为主,缺点其次;需要深化改革,不断与时俱进,创造新的辉煌。

    归纳我探讨的问题,我认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和评审至少需要把握四大环节。

一、         申请书撰写的合理性、学术性和科学性的水平要高,必须有课题的特色与真正的创新性(点)。这需要申请人平时多一些研究积累,勤奋思考和碰撞,产生新思想、新思路和新方法。这样,开展基金项目才是到科学发展有意义和价值。对于一个创新型项目,不能提出过分的十全十美的要求。例如,要求完善的实验技术和整套系统的理论研究方案,等等。因为既然是一项创新探索性的科研课题,在研究前不可能做到机理、研究方案、技术路线等什么都解决了。如此这样,还需要我们去探索和研究什么?对于这类项目关键应该看是否真的是值得探索的创新性前沿课题并具有发展潜力,不要一票否决。对于一些异想天开的“青年基金项目”、重大研究计划中“培育项目”和离经叛道的新思想、新方案和新理论,应该允许和提倡勇于探索。不要因责备求全而导致失去难得的探索和发展机会,防止把刚刚诞生的“婴儿”扼杀在摇篮里。

        另外,申请书的撰写可以参考: 唐常杰:基金申请的选题和撰写漫谈(科技导报, 2009, 27(16): 126),以及科学网上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从选题技巧到申请书撰写经验漫谈。

 

二、评审专家的学术水平和道德水准要高(同行评议问题)

评审专家的标准、心态与立场要统一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要求上来,特别是遇到与同行同课题竞争的时候,要有高风格和大公无私精神。

选准同行专家和依靠同行专家是搞好基金评审的一个最重要前提和基础,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做到“公平、合理和公正”。因此, 一方面必须选择学术水平高的符合条件的同行专家;另一方面还要专家品德高,具有长远眼光,最好具有“伯乐”精神,以发现科研的千里马。避免误择非同行专家参与评审工作。评审专家一旦遇到“不熟悉”的项目,应主动拒绝审查,不要“怕面子、硬撑着”,更不能有不良动机,以确保审查的准确性和高质量。

对于某个项目研究的好坏,相关指标虽然可以有所反映,但肯定不全面,最清楚它的还是本领域内的专家。真正懂它的专家是可以作出最好的评审的。这不仅需要专家的学术水平,而且特别需要专家们凭良心、讲真话和高尚道德。因此,必须加强评审专家的道德建设,这是重中之重和根本,虽然很难,但必做到。否则,基金评审就失去公平合理。

我以前强调过:对于论文的要求不能盲目崇拜SCI检索和国外刊物, 而应看其有没有创新性、应用性和引用情况如何。我认为,中国人在国内取得的科研成果应该立足发表在国内刊物,至少不要轻视国内刊物和国内成果,只有这样才能逐步提高我国科研大国的地位。

例如,对于青年基金,过去和现在竟然有评审“砖家”故意提出申请者必须是国际+著名期刊的文章,以此来卡压青年基金项目,这样难道不是道德问题吗?意见难道有什么合理性??这对于首次申请国家自然科学的年轻人要求岂不太不切实了!!!简直是故意刁难!!!也暴露了有的“砖家”崇洋媚外的典型表现!当然,今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广大科技工作者绝对不能继续容许放任这种“砖家”的胡作非为吗?!中国科学报》评论得好:科研评价不能迷信刊物的国际性!基金项目,特别是青年基金项目更不能迷信国际刊物!

 

三、        每个人申请基金项目的类型必须真正对号入座,即申请的项目应该适合于自己及其课题组,不要牵强附会,不要这山望着那山高,随意拔高,例如,一些年轻人还没有申请青年基金就急着去申请面上基金,因为面上基金资助经费多,就想一次完成二、三级跳,这是不切实际的。只能在恰当的基金类型上,要在基金委政策和控制尺度内去争取最好的结果,不要投机取巧,或存在侥幸心理。评审专家也要特别区分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

请参考刘庆生的博文:http://blog.sciencenet.cn/blog-673617-725135.html

 

四、         面上评审与专家汇总评审需要合理结合和评审全过程的监督问题。专家汇总评审将最终决定基金申请项目的命运,所以两者环节必须结合得好,真正达到公平、合理、公正。

 现有的二审做法是各学部召开一揽子项目评审会议,不仅劳民伤财,结果也不尽人意。一审专家往往是同行,而且有机会仔细阅读申请书,查阅资料,做出相对公正的评价,而二审专家来自各个领域,怎么能在短时间内对众多的申请书做出正确的判断呢? 我曾参加过二审会议,感到时间匆促, 主要凭主审人介绍的意见,加点自己匆促的判断来给许多项目打勾(打分)。其次,二审也缺乏给申请人答辩的机会。能否学习采取青年唱歌比赛的方式 “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办法。然后由计算机自动统计专家意见和评分结果,进行自动排名,划定分数线,并留出部分名额给予非共识或有争议的项目。对于一些学科和项目,在一审时可以考虑实行双向匿名评审,成功后推广。除重点、重大研究计划等部分学科项目进行答辩和二审外,大部分学科按照排名顺序录取即可。

另外,应该设法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评审结果公布后,对于被否定的项目,需要完善多种补救办法。例如,允许申请者提出复审和上访等要求,现在已经有了复审规定,这确实是一个进步,还希望有一些更利于人才为本的举措。基金《条例》中缺乏提供进行必要的答辩的机会。目前一般项目没有答辩,建议今后视项目的重要性和具体情况给予答辩机会。

除重点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和重大研究计划等项目外,对于面上项目等的结题工作,都应有详细严格的评估和审查答辩的机制。应特别规定:对于不能很好完成项目者在3~5 年内不得再申请基金项目,以示警告! 对于完成“特优”和“优”的项目负责人和重要成员,实行一定的鼓励政策和措施,例如延续、滚动项目,优先考虑新项目,推荐他们为评审专家等。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266190-7450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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