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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质灾害灾情
2009年1-3月,全国有19个省(区、市)发生了地质灾害,共发生176起,其中滑坡76起、崩塌56起、泥石流1起、地面塌陷33起、地裂缝9起、地面沉降1起(图1)。地质灾害造成7人死亡、1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291.8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地质灾害发生数量、造成的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减少了94.34%、78.79%和95.41%(表1),其主要原因是,2008年2月我国南方出现严重雨雪天气引发了较多的地质灾害。
表1 2009年1-3月与去年同期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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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数量 (起) |
死亡失踪 (人) |
直接经济损失 (万元) |
本期 |
176 |
7 |
2291.83 |
去年同期 |
3108 |
33 |
49923.93 |
较去年同期增减数量 |
-2932 |
-26 |
-47632.10 |
较去年同期增减比例(%) |
-94.34 |
-78.79 |
-95.41 |
二、重大地质灾害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四条对地质灾害灾情分级的规定,2009年1-3月,没有发生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造成人员死亡的中型地质灾害发生1起(表2)。
表2 2009年1-3月全国重大地质灾害
省份 |
发生时间 |
地 点 |
灾害类型 |
伤亡情况(人) |
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
引发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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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 |
失踪 |
受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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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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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叠彩区大河乡大村白面山 |
崩塌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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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2 |
重力作用 |
三、地质灾害的分布和成因
2009年1-3月,地质灾害分布在我国的19个省(区、市),以中南地区的湖南、广西、湖北,西南地区的贵州、重庆以及东南地区的安徽、浙江等省(区、市)最为集中(图2)。
1-3月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居于前三位的依次是湖南、广西和贵州等省(区),分别为32起、27起和22起;因灾死亡失踪人数前三位的是广西、浙江和贵州三省(区),分别为5人、1人和1人(图3);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居于前三位的依次是重庆、湖北和四川等省(市),分别为617万元、352万元和300万元。
引发地质灾害的自然因素主要是降雨和地下水位变化等,共有72%的地质灾害是由自然因素引发的。引发地质灾害的人为因素主要有削坡修路、采矿、削坡建房、水库蓄水等,共有28%的地质灾害是由人为因素直接引发的。
四、成功避让地质灾害情况
2009年1-3月全国共成功避让各类地质灾害9起,避免人员伤亡40人,避免经济损失157.33万元。
注:数据依据2009年1-3月各省(区、市)地质灾害月报,所涉及数据均未包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图1 2009年1-3月地质灾害类型构成
图2 2009年1-3月全国地质灾害分布图
图3 2009年1-3月地质灾害造成的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布图
转载自:中国地质环境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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