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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乒乓球运动员张继科在德国比赛时,为了发泄,将比赛场地的广告牌踢坏。这固然不是什么好事情。可以批评,也可以谴责。可是媒体在批评时,却有点过了。用文革的语言说就是“上纲上线”。新华社微评还说:“张继科行为损国家形象 让祖国蒙羞不可姑息”。刘国梁也说,觉得震惊,感到羞愧。
就在大家纷纷批评或者谴责张继科的同时,却对刘国梁下令王浩故意输给张继科的报道视而不见。试问,刘国梁对打假球感到过羞愧吗?
“损坏财物”和“弄虚作假”,那个问题更严重?那个更应该谴责?如果我们对这一点都有疑问,是不是要问一下,咱们的价值观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
还好,德国主帅出来为张继科说话,觉得处罚可笑。运动员奥恰洛夫也说“张继科没伤害任何人 不要太负面评价他”
附注:发现博文有错误后进行了修改,再度提交时,系统老是提示:至少应该写一点东西。怎么改都是这个提示。我都要崩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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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2-5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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