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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了玉林“狗肉节”事件,更多人会意识到“动物福利”这一概念。尊重生命也会日益成为一种“共识”。可每人的价值观念和所作所为在日常生活中却显现出巨大的差别。各种观念的碰撞也成为人类文明、进步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最虔诚的佛教徒,是主张不杀生(不管任何动物),只吃素。他们甚至走路都是小心翼翼地,生怕会踩死一只小蚂蚁。这样的人,恐怕是最高的境界了吧?
可是,即使是“吃素”,植物也是生命呀。凭什么就认为,动物的生命就比植物的生命“高级”?苍天之下,是谁赋予我们权力,使得我们可以以其他生命为食,从而延续人类的生命?
没有办法,也许是上天创造了我们,赋予了我们动物的本能,为了延续个体乃至整个人类,我们必须这样作。可这也就使得我们人类“尊重生命”的观念多少显得有些“虚伪”。
有这么一部分人,他们是素食主义者,不吃任何动物的肉;但他们会把苍蝇、蚊子、臭虫、蟑螂等视为“害虫”,走路时踩死一只蚂蚁或者蚂蚱什么的也不会有任何的“罪恶感”。
我女儿7岁左右的时候说,“我想清楚了,人类把苍蝇、蚊子和蟑螂等当作害虫,是从人类的角度出发的”。确实,狗狗或者小兔子未必会认为蟑螂是害虫。我当时还表扬她,因为我是近30岁时才意识到的。
有的人是有选择性地吃肉,他们会认为,狗、猫等动物不能吃,也有人认为兔子不能吃,还有一些佛教徒是不吃牛肉。但这一部分人,他们在吃其他动物的肉时却是心安理得的。
还有另一部分人,他们是什么动物的肉都可以吃(只要没有毒),他们也不懂得“动物福利”是什么玩意。但他们对人类的生命还是知道尊重的,甚至知道不去区分人类生命中的高低贵贱。其实,这一部分人也许还可以进一步划分,还有些人只尊重“好人”的生命。他们认为,那些罪恶的人,特别是罪大恶极的人的生命不值得尊重。
我以为,最后这一部分人的价值观,也许就是我们人类“尊重生命”的底线了吧。
其实,要守住这条底线已非易事。从浙大吴平副校长的车祸案,众多的网上评论对其的指责或者幸灾乐祸可以看出,大家由于对高等教育的不满,在加之吴平本人在车祸中负有责任且伤害到了货车司机以及车主,就把口水一股脑地喷了出来。当然,我相信,这些人只是在口头上的行为,真正遇到了什么紧急的事情,他们中的大多数还会是用行动实践“尊重生命”的理念的。
好了,我们的价值观不易统一。以后也未必能统一。因为,客观现实是,我们人类价值观未必具有“客观性”。
剩下的事情是,该怎么办?激烈地冲突,甚至采取违法的行为能解决问题吗?
如果初衷是推进社会的文明,不妨想想,文明的核心内涵中是不是该有这四个字:“宽容、理性”?
但愿有这么一天,人类进化到了这个程度,人们可以在皮肤上抹上叶绿素,只需阳光、水分和空气就能生存了。
写下这些话,也算是和李剑博友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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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2-23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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