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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绍振<<男人的美>>

已有 4357 次阅读 2009-6-8 10:49 |个人分类:散文广场|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男人, 汉人

男人的美
【作者】孙绍振

 

     中国人心目中的“美”,写起字来很简单,要是顶真捉摸,可真得费一点神。学者们一直说:美是“羊”和”大”的会意:“美大为美”。如果真是这样,老祖宗给人的感觉,一言以蔽之:“馋”。“羊羔美酒”吃饱了,喝足了,就美滋滋,笑迷迷,连睡大觉,脸上都带着猪八戒式傻呼呼的微笑。口腹之欲的满足,是饱,饱的结果美不美呢?很值得怀疑。“饱暖思思淫欲”,可知“饱”,和美还有一段相当的距离,“万恶淫为首”,吃饱了,倒是和丑恶接近到危险的程度。但是,汉语里又有个说法,叫做“美食家”。一说到“家”,档次就上升了,在诸子百家里,应该和和道家、儒家、军事家、文学家、改革家、阴阳家、阴谋家、野心家并列。

     美食家,之所以美,是因为讲究“色”、“香”、“味”,充分发挥眼睛和鼻子的职能,舌头的感觉倒排在第三。重点是让你盯着看,凑近了闻。一动舌头舐,口水拉下来,姿态就很难美得起来。狼吞虎咽,吃相不好看;囫囵吞枣,有拉肚子的可能。吃着碗里,看着锅里,有失君子风度,从容一点:又怕人家说:黄雀在看着螳螂,阴险毒辣。光是会吃,通俗的说法,叫做“好吃鬼”,闽南人台湾人叫做“贪吃婆”。吃喝不应该属于“美”,和羊也没有什么关系。汉族人和以畜牧业起家的欧洲人、匈奴人不同,不认同茹毛饮血的祖宗,而是以神农低后代为荣。故马牛羊,鸡犬豕六畜之中,排行老大的是老猪。猪的体积比羊大,可不管比羊大多少,永远是美不起来的。

    汉人的美,是和农业联系在一起。所以男子汉的男,就是一个人在田里出力。从美学来说,中国男性的力量是一种征服自然的美;但是,光出死力,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面朝黄土背朝天,老婆孩子热炕头,还美不起来。农业这玩意儿,太不保险。水旱蝗灾,说来就来,种族绝灭,像影子一样追赶着人类。一场瘟疫来了,没有盘尼西林,也没有保险公司,孩子都死得差不多了,人的再生产就比五谷丰登还重要得多。所以,《山海经》上,最大的女中豪杰,叫女娲,她惟一的能耐就是批量生孩子。老天消灭一批,我再生产一批。这时候速度就是硬道理,生死存亡的关键。汉字中母字,是表意的,就是女字和乳房的组合,但是,一个女性只有一对乳房,那太慢,赶不上趟。恩格斯论文艺复兴时代的人说:需要巨人,就能产生巨人。这话真是有点道理。需要多生孩子,就能产生母亲英雄,用绳子一甩,泥点飞溅,孩子纷纷落地,比上帝一个一个造省事多了。

     近来中国法理学研究有了突破,据我的朋友陈良运教授研究,“羊”和“大”的结合,并不是美味的享受。从《易》的角度来解说,“羊”性情柔顺,生殖力强,“大”则为刚健雄强,是男性之意。上女下男,上阴下阳,在老祖宗那里,是男女阴阳交感为美。这不是不要脸吗?但是,当时全世界的老祖宗都不知道要脸。古希腊和古印度原初的“性美学”,就美在不要脸,大家都不要脸。要脸的反而不美了。连孔夫子都坦然承认:色食性也,不好色就是没有人性。可是要认真讲到美,最强烈的,就是色。因为它的刺激太强了,所以就不能不严加防范。偷东西吃的,可以原谅。“有个猫儿不吃腥的?”一句话,就开脱了。而强奸犯,就要捉将官里去,甚至脑袋要吃铜皮包铅的花生米的干活。

    要比生孩子的能耐,女性并没有多少优势,男性批量生孩子的潜在能量超过女性万倍,可是就没有以生孩子为能事的男英雄,理由很简单,男性本来在这方面就够英雄的了,再鼓励他朝这方面施展,一来怕地球上没法插脚,二来怕达尔文的进化论要变成退化论。所以,最早的男英雄夸父,在逐猎美人方面绝对无所成就,却以疯狂地追赶太阳而成名。结果是渴死了。可是他的手杖,化为“桃林”。有一种解释说是,理想主义的表现:让后人在大旱时期解渴。另一个男英雄后羿,把天上十个太阳射下来九个。哪来十个太阳?不过是形容大旱而已。征服了大旱,当然是豪杰。还有一个大禹则让他战胜洪水还不够,还要强调他三过家门而不入,对于女色无动于衷而扬美名于千古。所有这一切都说明,男女在美学上是有分工的。女性管繁衍,多生孩子的就受到崇拜;男性则要遏制本能,不发贱,才能保证不让老天欺侮。

    在老祖宗那里,男性的美都和超级的力量有关,力的美学,叫做阳刚之美。

    史记上说,项羽力拔山兮气盖世;京戏甘露寺,有著名的唱段形容张飞:“长坂坡,一声吼,吼断了桥梁,水倒流”;武松赤手空拳,花了半个小时,把吊睛白额大虎,给报销了。但是,所有这些个降龙伏虎的英雄,在历史和小说中,级别都不高,往往都不及一些书生。项羽垓下之战,输给了小白脸张良,关公在被摇鹅毛扇的诸葛面前也显得天真幼稚,在外交上和战略上,没有高瞻远瞩的气概。

    阳刚之美,并不是一味地刚,早在魏晋,诗人就悟出了一种哲理:就是“百炼钢”也要 “化为绕指柔”。所以,在中国古代的传奇中,英雄逐渐变成奶油小生。以力为美,变成了以智为美。其阳刚之气,结合着阴柔。这时力拔山兮的武夫,不是显得有点喜剧性的傻样,就是变得悲壮,自己割脑袋的也有。李逵老是在宋江面前犯错误,出洋相。关公不听诸葛之言,终于断送了性命,还破坏了刘备和孙权的统一战线。《说唐》中的在瓦岗寨当过几天土皇帝的程咬金,老是被“牛鼻子道人”徐茂公戏弄,《封神演义》全部有本事的神仙妖魔生前都归白胡子老头姜子牙指挥,死后等他封神。

     力的美学就这样让位给智的美学。

     但是,光是有智慧,也可能变成曹操式的白脸奸臣,曹式面积较大的白脸之所以低于小白脸的档次,就是因为他无情。“宁叫天下人负我,不叫我负天下人。”像蛇一样冷血。很有智慧的人变成了最大的丑角,男性美学就这样衍生出男性丑学。什么人才是美学上最上档次的男人呢?情义为美,宋江什么武艺都不行,却在梁山坐上了第一把交椅。后来,干脆连义都省略了,只要多情就成,多情种子就成了标兵。贾宝玉就被“脂砚斋评注”说成是“情种”,把情作为生命的第一追求,虽然距离马克思所想象的,“把劳动作为人生的第一需要”差得很远,但是,用历史主义的眼光来看,他至少比只追求肉欲的贾琏之类的要美好得多。智的美学就让位给了情的美学。当然,一旦当了“多情种子”,肯定很难有生存竞争的智慧,行为乖张,傻里瓜唧,还自得其乐,但是心灵纯良,脂批叫做“情痴”。其追随者有《聊斋志异》中的许多穷书生。

      以情为美,就这样变成了以痴为美。

      把感情看得比生命还重要的人,是顾不上理智的,爱是美的,但爱是不讲理的。越是爱得热火,越是不讲理。如果你太太和你什么事都做论文一样讲道理,讲逻辑:论点、论据、论证,序论--本论--结论,分析、概括、综合。肯定就是爱情的灭亡了。

     这就是男人和女人吵架老是输的缘故。你越爱她,她就越有权利不讲理,这时,“痴”就是爱情的艺术顶峰了。上海话叫做“假痴假呆”,北京话叫做楞装“土老冒儿”。所以有人用如痴如醉”形容爱情到了火候“,真是妙手天成。当然,你可以不痴,也不醉,很清醒,这就意味着,你觉得爱得太累,结束老婆嘴皮子的纠缠,下定决心,果断、干脆,事情就简单了:报以老拳就是了。

     不过,这就导致了美学的大倒退――从情之美学、智之美学,回到了原始的力之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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