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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一稿N挂的期刊
一稿N挂现象,已经屡见不鲜了。公开反对一稿N挂做法的期刊可谓少见而鲜。
图1是《改革》杂志公众号的截屏,发布日期为:2019-05-29;截屏日期为2021-10-24。其中第四条提出反对作者署名的“搭便车”行为。
图1 《改革》公众号“投稿须知”截屏
还有一个其他公众号转发的该刊征稿启事,明确指出:《改革》目前所发文章只能保留一个项目,反对一篇文章挂n个项目;一篇文章至多保留两个作者,其他对论文撰写有贡献的可以通过注释加以说明,反对一篇文章挂多个作者。一个作者原则上只能保留一个单位。这些都是为了打击学术“搭便车”。
一稿N挂( N 个作者、N个项目、N个机构) 有利有弊。还有一种挂法,一个作者,同时挂了N 个机构。对于学术成就统计部门来说,挤水分增加了难度。一篇挂了5个作者,5个基金、5个机构的论文,到底该统计为总计几篇论文? 如果此文获得科技奖励,如何奖励作者、机构和项目?“公道”地讲,挂名的,必须参与“分成”。
一稿N挂,往往给编辑部们带来更繁琐的核实、校对任务;有的作者,还在稿件录用后提出要求,或者变更作者、或者变更机构、或者变更项目,包括排序。这些看上去就是“一句话的事情”,殊不知:已经进入排版阶段的论文,牵一发而动全身,与作者有关的信息往往会引起关联的变化。有的学报,在投稿须知中明确:来稿一经录用,不得变更作者信息(包括、作者、机构和项目名称),这可以消除了“中途塞进来的作者、机构和项目”,并没有从源头上反对偏多的N挂做法。
反对一稿N挂,不仅是是抵制潜在的学术泡沫、学术失范现象,也是维护学术尊严的一种手段。少见而鲜,更显得珍贵。
反对论文署名的搭便车行为,实际上对于作者的原创和独创资格的认定,都是有利的。如果一个人在适当的时候,想出论文集了,论文集中收录的论文多数的最初署名不是唯一的,称之为个人论文集就有些牵强了。对于发文时主动或者被动送了人情的作者,也是一种善意的提醒,发文时的“顺水推舟”,很有可能为日后的“结集出版”留下“后患”。后患的额说法也许有些严重了,可是对于崇尚独创和原创精神的人来说,是不可回避的问题。
在学术交流中,也存在这样的问题,把署了N个作者、机构、项目的论文,表述为单个作者、单个机构、单个项目的成果,显然经不起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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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2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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