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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贝叶斯公式(逆概公式)
设试验E的样本空间为S。A为E的事件,B1,B2,...,Bn是S的一个划分,且P(A)>0,P(Bi)>0 (i=1,2,...,n),则因P(ABi)=P(A)P(Bi|A)=P(Bi)P(A|Bi),所以
此式称为贝叶斯(Bayes)公式,也称逆概公式。实用上常称P(B1),P(B2),...,P(Bn)的值为验前概率,称P(B1|A),P(B2|A),...,P(Bn|A)的值为验后概率。
2. 随机试验
在相同条件下进行多次试验,但各次实验结果却不一定相同,具有以下特点:
a. 可以在相同条件下重复进行;
b. 试验所有可能发生的结果(不止一个)是已知的;
c. 每次试验的结果到底是其中的哪一个,实验前不能确定。
具有上述三个特点的试验称为随机试验,简称试验,记作E。
3. 样本空间
随机试验E的所有可能的结果组成的集合称为E的样本空间,记作S。
4. 随机事件
一般,我们把随机试验的样本空间S的子集称为随机事件,简称事件,用字母A,B,C等表示。
5. 划分
设S为试验E的样本空间,B1,B2,...,Bn为E的一组事件。若
a. BiBj=Ø,i≠j,i, j=1,2,...,n;
b. B1∪B2∪...∪Bn=S。
称B1,B2,...,Bn为S的一个划分。
A∩B={x|x∈A且x∈B}称为事件A和事件B的积事件,即事件A与事件B都发生,A∩B也记作AB。
A∪B={x|x∈A或x∈B}称为事件A和事件B的和事件,即事件A与事件B至少有一个发生。
6. 全概率公式
设试验E的样本空间为S,A为E的事件,B1,B2,...,Bn是S的一个划分,并且P(Bi)>0 (i=1,2,...,n),则
P(A)=P(B1)P(A|B1)+P(B2)P(A|B2)+...+P(Bn)P(A|Bn)
此式称为全概率公式。
7. 乘法定理
设P(A)>0,P(B)>0,则有P(AB)=P(A)P(B|A)=P(B)P(A|B)。
一般地,设有n个事件A1,A2,...,An,n≥2,P(A1A2...An)>0。则有
P(A1A2...An)=P(A1)P(A2|A1)...P(An-1|A1A2...An-2)P(An|A1A2...An-1)。
8. 加法定理
两个互斥事件A1与A2的和事件的概率,等于事件A1与A2的概率之和,即P(A1+A2)=P(A1)+P(A2)。
广义加法定理 对于任意两个事件A,B有P(A∪B)=P(A)+P(B)-P(AB)。
9. 条件概率
事件A(P(A)>0)出现的条件下事件B的概率,称为事件A出现下事件B的条件概率,记作P(B|A)。
对于一般古典概型的条件概率,有P(B|A)=P(AB)/P(A),(P(A)>0)。
10. 古典概型
如果随机试验具有下列特征:
a. 试验所有可能的结果只有有限个,不妨设为n个,并记它们为e1,e2,...,en,试验的样本空间S={e1,e2,...,en};
b. 两两互斥的诸基本事件{e1},{e2},...,{en}出现的可能性相等。
称这种试验为古典概型。
称由一个样本点所组成的单点集为基本事件。
样本空间的元素,即试验的每个结果称为样本点。
11. 概率
关于随机事件A的概率P(A)的公理。
a. 非负性:对于任一事件A,有P(A)≥0。
b. 规范性:对于必然事件S,有P(S)=1。
c. 可列可加性:如果可列个事件A1,A2,...两两互斥,即AiAj=Ø,i≠j,i, j=1,2,...,则有
P(A1+A2+...)=P(A1)+P(A2)+...
设E是一个随机试验,S是它的样本空间。对于E的任一事件A赋予一个实数P(A),若集合函数P(·)的定义域为E中所有事件组成的集合,并且满足上述三个公理,则称P(A)为事件A的概率。
[1] 沙玉英, 卓相来. 概率统计及其应用. 石油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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