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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汽车摇号措施的一些思考

已有 3667 次阅读 2011-2-13 15:00 |个人分类:生活点滴|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北京市, 汽车摇号

任何政策的制定都存在某些“弊病”,因为很难做到各方面都“公平”。但就目前北京市实施的汽车摇号政策,笔者觉得还是有些不够完善。

首先,对中签不用情况的处理和惩罚政策未能在摇号前出台。如果之后制定惩罚措施,一方面许多未摇到号的人认为惩罚太轻不足以起到震慑作用,另一方面对受罚人来说也不公平,因为他们在参加摇号前没看到有惩罚措施,否则可能就不参加摇号了。总之,一个政策在实施前应该给出所有可能考虑到的实施细节。

其次是对未摇到号的人的错误信号。一种说法是“如果三年连续没摇中号,有关部门会考虑其需求”。如果这种考虑是给予额外指标的话,意味着所有需要买车的人只要最多等3年即可,这实际未能对购车数量有实质性的限制,新政所能限制的仅仅是有车人不能再买车的少数人群。因此这种“有关部门会考虑其需求”的说法不够明确,容易引起误解。

我有一个想法,或许不能被政府采纳,或许同样会招致许多谩骂,但我还是想说出来让大家听听:参加摇号的人先交10000元钱押金,如果摇到号,则汽车购置税等费用从中扣除,不足部分另交但多余部分是否退还有待商榷;如果将摇到的号放弃,则押金不退;如果摇号前退出,则退还押金(扣除一定手续费)。所有押金所产生的利息用于摇号过程的人力费用。这样将会大大降低随便参加摇号的尝试可能。

另外为了让参加多次摇号未中签着比后摇签者有一定优势,可考虑每12个月后增加一个摇签号,如某甲申请得到摇号序号001,12个月后增加序号0011,再过12个月后增加序号0012,依次类推。在摇号过程中,一旦某个号被摇中,所有属于同一个人的序号将全部被剔除。这样可以让先摇号者有一定中签优势,又不会出现一人多次中签的可能。

需要指出的是,只要需求的数量大于摇号数量,就几乎可以肯定会有人许多年甚至永远摇不到号,这很正常。假设每个月只有不到10%的人摇到号,则连续24个月摇不到号的概率为79.77%,36个月摇不到号的概率为2.25%,120个月摇不到号的概率为百万分之三。从目前情况看,北京的摇号情况比这还要悲观,因为中签率远小于10%。实际上,第一轮摇号的中签率为8.37%,第二批中签率已经降到接近5%。如果以后摇号概率都在5%左右,则连续10年摇不到号的概率为千分之二,按照参加摇号人数维持在30万以上,这表明会有600人左右超过10年都摇不上号。但愿现实情况比我的计算更乐观。

不管怎么样,如果你参加摇号后能在3年内摇中,已经算是幸运了,值得庆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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