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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的中南大学跳楼事件,离我是那么近也是那么远,从得知到看到遗书不过几天的时间,最终中南大学还是披露了出来,但心中的惆怅之情却久久不能散去。
转发信息给妈妈,妈妈反问我,这么一跳,那么他的父母和家人怎么办呢?我回道,就是不再想自己的亲人才会选择自杀。也就是说在自杀前的状态是想到的只有自己,自我意识的极度觉醒,不再考虑其他人的感受,唯有回避才能处理这件事,而且选择的是极端回避方式。
心理学中讲状态和特质两种分类,状态指受到什么事刺激或者情境激发出来的,而状态指这个人平时的特质,是一种长期稳定不易改变的品质。他的特质方面不是很了解,从遗书来看,显然是状态上受到了激发,但也是长期积累的状态导致无路可走。那么,是否可以避免我们逐渐走上这一条不归路呢?
如果单靠自我意识从负面情绪中走出显然比较困难,但是这一点我认为恰恰是可以的。在初步受到或者前几次受到情境刺激时,就要开始自我心理调节,暂且不说与他人沟通等手段,就说自我如何排解,首先就需要面对这个事实情况,来使自己接受现实的自我,再逐渐开展后面的工作。当然,很多时候,自我是无法觉知自己已经处在负性情绪,自然积累到下一个阶段。我想在这个事件中,就是屡次见到导师沟通不畅屡次受到挫折。我们需要做的是直接与当事人,与矛盾的核心部分进行直接地对话,试图缓解自己的情绪。当然这里还有参加体育锻炼,与他人进行聊天沟通等等有效的手段。无论处在初级还是发展还是后期,我想情绪得正确表达是很重要的。假设最后一个电话他的妈妈接到了电话,那么事情的走向又是如何的呢?他需要的是情绪的表达,而且是正确地表达。我是由工科专业转为心理学专业,在之前的学校和到现在的学校,依然发现无论学习什么专业的学生,大学生正确表达自己情绪的能力是十分欠缺的,尤其是爱的表达。当然,理工科学校更为严重些,但同样不能忽视综合性或者偏文一些的学校。
一个成年人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一个个案能说明很多问题,在我看来,现在不仅是善后,更多也应该关注导师,遗书直指导师,那么导师也应该受到心理干预和指导,报告说他没有与学生家长握手,但我想一个正常人都不会没有情绪反应,更何况是当事人。我们讲究人权,直接的当事人也应受到保护,同时事件的关联者在遗书中都出现了,他们又是何等的压力呢。
关注人,关注人的成长,我们需要做的还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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