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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内专家应慎言

已有 2157 次阅读 2022-4-18 08:42 |个人分类:观点评述|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局内专家指被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聘任,在一定时间内作为政策法规顾问,或政策、法规、标准、规则制定专家,或作为专业项目咨询、评审、执行专家。这些局内专家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科学决策建言献策,为我国社会全方面科学发展具有及其重要的作用。因此,这些专家的言论观点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相关法规政策或规则标准的制定。

然而,各级政府的局内专家不同、不同部门的局内专家不同,不同专家的意见观点不全相同,政府及部门只能采纳多数或部分专家的意见观点。有些未被采纳意见观点的局内专家,有时通过博客或自媒体直接或间接地发表不同观点的文章或言语,这不利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决策的执行。还有的局内专家,在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正式决策前,就将自己的意见观点公布出来,有些观点迎合了一些民意或某种趋向,让决策部门决策时不得不考虑这些民意或趋向,而这些民意或趋向并不代表主流民意和正确趋向,有时会导致政府或有关部门做出错误决策。

局内专家是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科学决策的参谋,局内专家的意见观点应该通过专家组或直接向政府及主管部门表达,政府及主管部门决策时采纳不采纳要考虑全局、全面、统筹、上下衔接等因素来决定。不应该把自己的意见观点提前公诸于众,携带一些民意或趋向误导决策,更不应该在未采纳自己意见观点后公开批评相关决策。当然,如果不是局内专家或退出局内专家,可以通过博客或自媒体发表自己认为科学或正确的建议,这种建议或观点只是作为一种民意,而不是参谋意见。不过,即使不是局内专家,发表自己的意见观点,也应有相关的逻辑道理、科学依据和国家、民族立场,更应该遵守国家法律。

  另外,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在选择局内专家时,要充分考虑专家的代表性,特别是涉及食品安全、卫生安全、生物安全、环境安全等公共安全时,要有相关方面、不同观点的专家代表及其比例,不能只选择一个狭窄领域、众口一致的专家。特别是在评价某领域新产品(尤其是主要食物产品)的安全性时,要少选择研制该类新产品的专家,因为这些专家有时为了尽快推广这类新产品常忽视安全性验证或以各种理由(如国际共识)抵制验证其安全性,因而他们的观点大多是一致的,会产生“王婆卖瓜”“换手抠背”相互关照、隔空呼应的现象,评价的结果难以让消费者信服,影响政府及其主管部门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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