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术界,尤其基础研究领域,我们十分清楚,一个人的创造力和想象力往往在二十到三十岁最佳。世界最伟大的发现和创造大多是在那些学者青年时期发生的。伟大的物理学家波尔30多岁已经得到诺贝尔奖。爱因斯坦才25岁就写下了相对论和光电效应的论文,并以后者获得诺贝尔奖。海森堡20多岁就建立了量子力学中最为重要的理论。
不仅天才如此,普通学者在这个时期,思想也最为活跃,最富有张力和影响力。美国高等教育,一般的博士大约在30岁左右完成,而且很多人不到30 岁就拿到博士学位。他们如果选择到大学任教,成为所谓的“助理教授,”就自动获得博士导师资格,享有的学术待遇与正教授完全相同,甚至可以带博士后,访问学者。这种学术制度最为符合科学创造的理念:在思想最富有创造力和想象力的时候培养博士生,以自己的风格影响学生。因此,按照这种规律,应该让青年学者尽早带博士生。
如果一个青年学者在30岁左右开始带博士生,在40岁的时候就会积累许多丰富的经验和知识。培养研究生也是一个训练和学习的过程。我们应该相信,国际研究生教育的历史也清楚的证明,一个30岁左右的青年学者不仅有能力做一流创造性的科研,也完全有能力带博士生。但是如果跳过这个时期,到40岁才给他这个资格,岂不是本末倒置?
但是中国的博士导师制度却要等到有足够的资历才可以考虑。从而错过了青年学者最佳的创造时段。博士:美其名曰:博学之士,是大学生中的娇娇者。如果一个人得到博士学位,然后在大学获得教职,甚至副教授,正教授的头衔,尤其在名校,却仍然无法具有博导资格,就实在有些令人无法思议了。这只能说明我们对自己培养的博士没有信心。如果我们失去这种信心,那么只能说明我们把博士学位授予不合格的人。如果一个既有博士学位,又是教授,或者副教授,但是还是没有博导资格,就更令人匪夷所思了。那岂不是说明我们的教授也不合格了吗?
按照教授的定义,即具有培养所有层次学生的高等教育职位,包括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否则,不能称为大学教授。
如果是因为我们在培养博士,提拔教授方面出现误差,却让那些优秀的青年学者失去博导资格,那是非常不公平的。这几乎是让他们来为我们的失职而负责任了。
笔者建议中国大学改革博士导师的制度,试行批准优秀青年学者的博导资格。这对于发挥青年学者的创造潜力,带博士能力,培养杰出研究生,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2444-41135.html
上一篇:
为什么人会有缺点?下一篇:
为什么你的论文被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