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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明粉:尊敬的吴教授您好:有一个疑问困扰了我已经非常久了:我认同您对告密者的观点,但告密与举报违法行为(例如举报人偷盗)的区别在哪里呢?自己想了很久,往往是下了定义没多久就被例子给驳倒。想听听您的看法。叨扰您了。
答:好問題。二者的差別以【義】來劃分:揭露違反自然法的行為(如殺人、強姦、盜竊),為義;揭露違反惡法行為(如納粹德國時期通過的《國防法》、反猶太人法,軍國主義日本時期通過的新聞法),為不義。此外,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阿马蒂亚·森把人類的進步定義為自由的增長。因此,對自由的阻礙皆為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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