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过去几年里,作为主编,我已处理过数十起论文抄袭剽窃事件,有些情况远比付炜之事严重或“离奇”,但都没有此次费心。可能有些学者认为我处理此案太慢,其实这是我处理最快的一次。我刚刚处理完的西班牙教授重复发表一事,事实极其清楚,但按IEEE的程序整整走了两年多。
学术不端是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希望有时间好好想一想相关的应对措施和法规问题。
现将处理报告呈上,请大家指正。
(见http://www.aas.net.cn/cn/index.asp)
%%%%%%%%%%%%%%%%%%%%%%%%%%%%%%%%%%%%%%%%%%%%%%%%%%%%%%
尊敬的各位顾问和编委:
付炜一事发生后,本人得到许多邮件,多少认为事实清楚、性质严重,应立即予以严厉地谴责。但我认为应以专业的方式处理,并要求走完我们自己的调查过程后再做结论和处理决定,不对相关人员的动机或道德进行评判。而且,我和各位副主编也达成一致认识,不以《自动化学报》名义给相关人员专业之外的评判,仅按学报的规定予以处置。
个人认为,一个人的错误与惩罚应当匹配。此事的处理过程中,我有许多感想,也再次切身体会了“社会媒体”的“冲动”和影响。用一个控制的专业术语,我们似乎正处在社会媒体的“超调”时期,必须十分谨慎。但愿最终能像多数控制过程一样,在失稳之前“安居”在一个可接受的状态。
现将此事件的调查和决定报告呈上,请大家审阅并修改,并于7月20号之前将意见返回。
此稿已修改近十次,其中任何问题,我负完全责任。再次感谢学报编辑部的支持和辛勤工作。
王飞跃
*******************************************************
《自动化学报》关于付炜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处理报告
1. 调查背景
2011年5月20日,《自动化学报》收到《电子学报》发来的“学术成果剽窃案”通报,涉及发表在《自动化学报》第37卷第3期(2011年3月)的一篇题为《多源遥感图像融合的数据同化算法》的文章。通报中称:“被剽窃文章于2008年12月4日投稿《电子学报》,2009年7月14日《电子学报》请付炜审稿后于2009年12月22日退稿。这篇文章却于2011年3月被当时的审稿人付炜以自己的名义略加改动后发表于贵刊。”,并提供了经付炜审稿后退稿的稿件及付炜的审稿意见表。
《自动化学报》收到《电子学报》通告后,主编于当日启动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稿件处理程序。
2. 相关稿件信息
题为《多源遥感图像融合的数据同化算法》的文章由付炜于2010年4月16日向《自动化学报》投稿并提交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的作者承诺书。按照《自动化学报》稿件处理流程,经责任编辑初审并在学术不端系统中检测通过,提交给该文编委,编委初审通过后初步选择两位审稿人审稿,分别于2010年5月27日和2010年10月29日返回审稿意见,均为“录用”。由于初步选择的审稿专家的评审意见一致,编委不再安排进一步的审稿,于2010年11月12日给出“录用”的处理意见。基于审稿人、编委的一致意见,该文主编于当日给出终审意见为“录用”。2010年11月15日,责任编辑发出录用通知。录用之后,付炜添加了裴欢、廖晓玉、白超、高现文、田贺、朱琼瑶六人信息,并提交了包括所有作者签名并加盖第一作者单位公章的作者承诺书、单位开具的介绍信、版权转让协议、排版后的文章等定稿材料。2011年3月20日,该文发表在《自动化学报》第37卷第3期。
经2011年前的第九届《自动化学报》编委会和2011年后的第十届《自动化学报》编委会的再次审核,该篇文章从收稿、审稿、录用到发表的过程完全符合《自动化学报》的稿件审查处理程序。
3. 调查审核情况
3.1 初步审核
首先,《自动化学报》学术规范委员会开展了初步核查。
通过对比《电子学报》提供的退稿稿件《数据同化框架下基于遗传粒子群的多源图像融合》与付炜投向《自动化学报》的文章《多源遥感图像融合的数据同化算法》,发现两篇文章在摘要、关键词、正文文字、图表、公式、参考文献等方面几乎完全相同。
3.2 深入调查
接下来,《自动化学报》就此事与付炜取得联系,于2011年5月30日收到付炜的申诉说明材料。
付炜提供材料的邮件正文如下:
“据了解,来信所提文章是本人的研究生根据其2008年6月的研究生毕业论文改编撰写而成。至于来信所提其它事项本人并不清楚。现随信附上该研究生的毕业论文原件,请审查(见附件)。来信所提某作者于2008年12月投稿给**期刊的文章,经了解,该文章由我的研究生代为审稿,当时就提出该文章与其研究生毕业论文部分雷同,故作退稿处理。”
然而,该邮件附件为word格式的学位论文,只有正文章节和参考文献,没有论文封面、独创性及使用授权的说明、中英文摘要、目录、发表文章目录、致谢等信息。
因此,《自动化学报》进一步联系付炜请其提供该论文的作者姓名等论文相关信息。2011年6月2日,付炜提供了pdf格式的论文,仍然只有正文章节和参考文献。随后,《自动化学报》再次向其要求提供该论文的完整版本。2011年6月8日,付炜回复邮件:“作者已离校多年,无法联系。”2011年6月16日,《自动化学报》与燕山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办公室取得联系,向其说明调查情况并请其提供付炜2008年6月毕业学生的学位论文完整信息,院办表示考虑到论文有可能涉密,需要先向上级汇报。2011年6月17日付炜在回复邮件中称此论文是“外单位一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并提供了所述研究生所发邮件截图。由于付炜此次提供的材料说明其于2011年5月30日、6月2日提供的论文并非燕山大学的学位论文,因此《自动化学报》未继续请燕山大学提供该学位论文的完整信息。
2011年6月17日,经《自动化学报》学术规范委员会讨论后,要求收集材料继续进行调查,并明确以邮件和书面形式向付炜及涉嫌抄袭一文的其他作者发出通知询问是否还有其他材料,如果有请其在一周内提供,过期将视为放弃。2011年6月17日,收到付炜的回复邮件;6月20日,收到裴欢的回复邮件:“我没有参与与该文章相关的任何过程,包括修改、校对等”;6月23日,收到廖晓玉的回复邮件:“我从没有参与论文的写作与投稿工作,与“涉嫌抄袭一事”无关。”,其他四位作者均未回复;6月27日收到付炜签字返回的说明:“相关证明材料的情况说明已于2011.6.17日通过E-mail发到《自动化学报》编辑部邮箱”。
付炜此次提供材料的邮件正文如下:
“本人于2008年4月修改过一篇外单位一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是关于多源遥感图像融合的研究生毕业论文。该论文只是论文的主体部分,只包括论文的主要章节,没有论文封面、题目、作者姓名、单位、作者简历,以及学位论文的全部整体信息。该论文作者曾同意论文修改好后算作两人的共同作品,可以单独以任何一方名义将论文改编后公开在学术期刊上发表。在这种情况下,本人才同意修改这篇论文(论文原件和修改稿见附件)。2009年1月《电子学报》委托本人评审一篇武汉大学某作者的文章,由于该文章与本人曾经修改过的论文的某些章节相似,甚至存在大量雷同现象,故本人对该文章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并作修改后复审处理。2010年4月本人在对上述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某些章节改编后,撰写了一篇关于多源遥感图像融合的文章投稿到《自动化学报》,该文章发表在2011年37卷第3期。由于本人曾为武汉大学某作者的文章当过审稿人,因此该作者认为本人发表在《自动化学报》2011年37卷第3期上的文章是抄袭他的文章,理由是本人曾经评审过他的文章。
上述研究生论文文件的修改时间是2008年4月24日,这从论文文件的修改时间可以看出(见附件)。可查看该论文文件的属性列表,在文件修改时间记录里可看到论文文件的修改时间是2008年4月24日。另附这位研究生发给我的E-Mail记录证据(见附件),从E-Mail记录中可看出发给我论文的时间是2008年4月24日,即修改论文的时间是2008年4月24日,均早于武汉大学作者的投稿时间。
上述研究生是本校以外的研究生,当时只发给我学位论文的主体部分,没有论文封面、题目、作者姓名、单位、授权、中英文摘要、致谢、作者简历等论文的全部整体信息。该研究生自2008年后就失去联系,本人曾给他发过多次电子邮件,均无回应。本人也不知他的电话,无法联系。故您要我提供的有关论文的全部整体信息资料本人无法提供,请谅。
目前本人只能提供上述论文的接收时间证据和修改时间证据(见附件),均早于武汉大学作者的投稿时间,供审查参考。
以上情况属实,特此说明。”
该邮件附件为所述研究生所发邮件截图及学位论文不完整版。除此之外,付炜未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3.3 审查结果
《自动化学报》学术规范委员会经过多次会议,认真审查收集到的所有材料,达成以下认识:
(1)《电子学报》提供的退稿稿件与付炜投向《自动化学报》的文章在摘要、关键词、正文文字、图表、公式、参考文献等方面几乎完全相同。
(2)在付炜提供的材料中,其对论文作者、论文来源等的说明中多处前后不一致,且无法验证,不足以支持其没有抄袭的说法。
例如:
A)2011年5月30日,付炜称其投向《自动化学报》的文章“是本人的研究生根据其2008年6月的研究生毕业论文改编撰写而成。”;2011年6月17日,付炜称“本人于2008年4月修改过一篇外单位一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是关于多源遥感图像融合的研究生毕业论文。”,“2010年4月本人在对上述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某些章节改编后,撰写了一篇关于多源遥感图像融合的文章投稿到《自动化学报》,该文章发表在2011年37卷第3期。”
B) 2011年5月30日,付炜称“来信所提某作者于2008年12月投稿给**期刊的文章,经了解,该文章由我的研究生代为审稿,当时就提出该文章与其研究生毕业论文部分雷同,故作退稿处理。”;2011年6月17日,付炜称“2009年1月《电子学报》委托本人评审一篇武汉大学某作者的文章,由于该文章与本人曾经修改过的论文的某些章节相似,甚至存在大量雷同现象,故本人对该文章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并作修改后复审处理。”
C)2011年5月30日,付炜提供的“2008年6月的研究生毕业论文”里,参考文献中有6篇文献的发表年份标注为2009年、2010年;2011年6月2日、6月17日,付炜提供的学位论文里, 2009年以后的所有文献在其参考文献中年份均被改为2009年以前,而文献的题目、作者、卷期、页码均未改变。《自动化学报》编辑部通过在CNKI数据库中检索证实,这6篇文献确为2009年以后发表的文章。
4. 处理决定
根据以上调查结果,《自动化学报》学术规范委员会认为付炜等署名发表的《多源遥感图像融合的数据同化算法》一文存在严重的抄袭剽窃行为。
根据《自动化学报》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条例,学术规范委员会对付炜等人的这一学术不端行为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1) 撤销发表在《自动化学报》第37卷第3期的文章《多源遥感图像融合的数据同化算法》,并刊登撤稿声明。
(2) 付炜署名投向《自动化学报》在审的一篇稿件做退稿处理。
(3) 5年内拒收付炜署名的稿件,3年内拒收该篇文章其他作者裴欢、廖晓玉、白超、高现文、田贺、朱琼瑶署名的稿件。
《自动化学报》学术规范委员会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 付炜涉嫌剽窃事件时间表
l 2010年4月16日,题为《多源遥感图像融合的数据同化算法》的文章由付炜向《自动化学报》投稿并提交了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的作者承诺书。
l 2010年11月12日,按照《自动化学报》稿件处理流程评审后,该文主编给出终审意见为录用。
l 2010年11月15日,责任编辑发出录用通知。之后,付炜添加了裴欢、廖晓玉、白超、高现文、田贺、朱琼瑶六人信息,并提交了包括所有作者签名并加盖第一作者单位公章的作者承诺书、单位开具的介绍信、版权转让协议、排版后的文章等定稿材料。
l 2011年3月20日,该篇文章发表在《自动化学报》第37卷第3期。
l 2011年5月20日,《自动化学报》收到《电子学报》发来的关于该篇文章“学术成果剽窃案”的通告,启动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稿件处理程序。初步核查之后,就此事与付炜取得联系。
l 2011年5月30日,《自动化学报》收到付炜的申诉说明材料,提供一篇word格式的学位论文,但只有正文章节和参考文献。因此,《自动化学报》进一步联系付炜请其提供该论文的作者姓名等论文相关信息。
l 2011年6月2日,付炜提供pdf格式的学位论文,仍只有正文章节和参考文献。《自动化学报》再次向其要求提供该论文的完整版本。
l 2011年6月8日,付炜回复邮件:“作者已离校多年,无法联系。” 经《自动化学报》学术规范委员会讨论,收集材料继续进行调查,以邮件和书面形式向付炜及涉嫌抄袭一文的其他作者发出通知,请其补充申诉材料。
l 2011年6月17日,收到付炜的回复邮件,提供所述研究生所发邮件截图及学位论文不完整版。除此之外,付炜未提供其他材料。
l 2011年6月20日,收到第二作者裴欢的回复邮件:“我没有参与与该文章相关的任何过程,包括修改、校对等”。
l 2011年6月23日,收到第三作者廖晓玉的回复邮件:“我从没有参与论文的写作与投稿工作,与“涉嫌抄袭一事”无关。”,其他四位作者均未回复。
l 2011年6月27日,收到付炜签字返回的说明:“相关证明材料的情况说明已于2011.6.17日通过E-mail发到《自动化学报》编辑部邮箱”。
l 2011年7月15日,《自动化学报》学术规范委员会在经过多次会议认真审查收集到的所有材料并达成一致认识后,根据《自动化学报》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条例,对付炜等人的学术不端行为做出处理决定。
l 2011年7月15日至7月25日期间,主编将调查和决定报告报送《自动化学报》所有顾问和编委审阅,并根据顾问、编委的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
l 2011年7月25日,《自动化学报》发布此事件的调查处理报告。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11-23 17:23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