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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80年代初从事科研工作至今已二十余年,有幸经历了我国基础科学研究事业从弱到强的发展过程。当然,也经历了对基础科学研究的评价标准的发展过程。回顾所有的经历,产生了一些困惑,姑且称之为标准之困惑。80年代初我国正处于百废待兴的时期,大部分学科处于走出去,请进来,刚刚参与国际交流,向国外学习的阶段。当时的评价标准主要是国家级奖励。80年代中期有一段时间对基础性研究不太重视,评价标准就是能不能挣钱。80年代末期开始强调文章数量,后来逐步经过了强调国际刊物文章数量、SCI刊物文章数量、SCI引用次数、高SCI引用因子刊物发表论文数(以Nature、Science等刊物为代表)、国际学术会议邀请报告次数……其中与SCI有关的标准的影响最广泛、最持久、最深得人心,目前仍波涛汹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不时会有新的与SCI相关的标准出现,如最近出现的h因子。也就是说,评价一个科研人员的成就很简单,到SCI网站一搜索,从获得最高引用数的文章开始向下数,当高于h引用数的文章数等于h时,即得该科研人员的h因子。同理,还可以对每个研究机构或大学计算其h因子。应该说,我们的评价标准随着时代的进步而进步,不断地向前发展和细化。象h因子基本上较全面地衡量一个人或机构的工作量及在同行中的关注度。
当然,在短短的十余年时间内,我们经历了这么多的评价标准,不由得不令人产生困惑。到底科学界有没有一个永恒的标准?还是标准就是要象时装一样地流行?我们就是要随波逐流,被评价标准的大浪今天打到东,明天打到西。SCI的圣餐是由美国的ISI公司、各个学术期刊的出版发行公司、政府科技管理部门、科学家和网络公司一起打造的当代科技和商业一体化的神话。美国的ISI公司原本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公司,专门出版一种为文献引证提供检索服务的刊物。十几年前在国外大学图书馆里可以见到,在国内都很少见。当时,国内的图书馆里多见《物理文摘》、《化学文摘》这样的文摘类刊物。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ISI公司抓住机会,及时提供了快捷便利的检索服务,得到了快速发展。一些学术期刊的出版发行公司为了其商业利益以及达到吸引优秀稿源的目的,大力宣传其高的SCI引用因子,也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另一方面,科学家为了申请项目、申报奖励、同行评议,均乐于提供这种简单明了且有显示度的证据。而政府科技管理部门更是喜欢用这种工具对科学家、研究机构和大学进行评估。所以SCI适时地迎合了各方的需求,终于成为了科技界的主流时尚。
当然,由于以SCI为基础制定的标准仅仅是抓住了科学研究的表象,从统计的角度可以说明一些问题。但它们显然没有触及科学研究的根本,所以不是一个永恒的标准。这就引发科研人员的许多困惑,也就有了评价标准的不断更新和变化,也就有了籍利平教授 “是论文质量重要还是期刊的档次重要”和刘俊明教授“创新与影响因子”的高论。SCI标准的最大优点就是数字化,简单明了。毛病也就出在数字化上。真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例如,h因子的发明者本人就宣称h因子无法衡量象爱因斯坦那样的科学家;SCI引用因子的高低在不同领域是不同的,基本上呈生物>化学>物理>材料>工程>数学的趋势;…. h因子无法衡量象爱因斯坦那样的科学家说明它不能衡量超一流的科学家。如果一个国家的科技政策以及所有的科学家都围着h因子以及SCI起舞,那就是这个国家最大的悲哀。数学本来是所有科学的基础,在SCI引用因子中排在末榜不能不说是SCI的尴尬。可以看出,SCI引用因子可以反映某个学科现在的热门程度,参与的研究人员的多寡,科研人员习惯每篇文章引用文献的多少,甚至可能还有完成研究工作或发表论文的容易程度。要反映一篇文章在本领域的地位,可能要将其SCI引用数除以本领域最高引用的文章的引用数;要反映一个科学家在本领域的地位,可能要将他的SCI引用总数除以本领域最高引用的科学家的引用总数。这样,得出一个新的因子,姑且定义为“SCI重正化因子”。SCI的数字化统计还可能带来一个结果:大而全的研究机构和大学受到政府科技管理部门的偏爱。这可能是前几年我国出现的大学合校热的间接推手。如果将全中国的所有大学合并成一个巨无霸的“中华超级大大学”,我们的SCI各项指标一定早已超过哈佛、耶鲁!为了防止这种事情在不久的将来发生,我希望再增加两个因子:1)研究机构和大学的各项数据除以大学教职员工数。由于与人有关,姑且定义为“人因子”。2)研究机构和大学的各项数据除以获得的国家经费数(从企业得到的经费和从私人得到的捐款不在考虑之中)。由于与钱有关,姑且定义为“钱因子”。“人因子”可以看看大家的工作效率,“钱因子”可以看看纳税人的血汗钱的使用效率,反映投入产出比。据说,推行这两种因子有一定的难度,因为这种统计方法可能会让一些小学校、差学校占点便宜。但是,从长远的角度看,推行这两种因子对我们国家的大学的健康发展是益大于弊的。刚开始可以在评价系统中占一个较小的权重,以后逐步增加其份量。对不起,给大家一下子增加了三个新因子,增加了许多麻烦,使评价标准变得更加复杂,可能有些做法还与科学研究的本质背道而弛。没有办法,既然我们喜欢这种数字化的评价标准,就得忍受标准的不断创新。
很抱歉,说了这么多,仍然没有涉及到问题的核心,什么是科学研究的评价标准?仍是一头雾水。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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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0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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