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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李嘉诚跑了”VS“胡汉三又回来了”
中国是法治社会,强调依法治国。
李嘉诚投资获得政府优惠,应该有合同,白纸黑字写在那里。
否则,就是官商勾结,就是有关官员出卖国家利益给李嘉诚。
既然有合同,白纸黑字写在那里,
现在把合同拿出来,看看是否满足了投资周期。
如果李嘉诚确实履行了合同所要求的义务,
叫唤“别让李嘉诚跑了”,就会让人听成“胡汉三又回来了”。
如果李嘉诚确实没有履行完当年投资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按照法律该怎么办就怎么办,依法治国吗!
如果政府给予李嘉诚投资优惠没有签署法律合同,
没有签署合同就是官商勾结,就是暗箱操作,
建议中纪委首先追究有关官员的法律责任!
然后再追究李嘉诚的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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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2-24 0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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