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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言鹦鹉毒于……》下集
那么历史原貌是什么样的呢?是不是王书记在北京说的“学校后来还是主动提出来要撤奖,“国家科技部还是很了不起,虽然时间比较长,但最后还是下了决心”的呢?
实际上的历史事实是完全相反的:
第一、举报六人是在2008年7月13日,就将李束在陕西省和科技部的两项涡旋压缩机的大奖中弄虚作假的问题,向学校当局举报!
(1)自从2008年1月2日,六人举报李连生教育部一等奖造假后,我们并没有等来党委书记王建华同志,按理说必然应该的拍案而起、党性十足的秉公处理。反而把我们的举报当成洪水猛兽一样吓破了胆,不理不睬54天之后,呼吁发生了第一次《南洋大酒店》的丑剧,把王书记、卢天健、虞烈等几个掌权者与造假者沆瀣一气的面目,暴露得无一遗漏;3月31日学校电视剧个哦教育部的确是去函撤报,但是,绝对不让我们看看撤报公函!(一年后的09年11月2日,造假者从法院撤诉后,我们才从法院得到学校当局在09年8月10日,为包庇造假者而向法院出具的伪证,也才知道学校当局居然将我们举报教育部一等奖造假的理由,从李束四处抢夺,篡改为“我校内部有内讧,目前无法协调,因而撤报”。这是胆大包天的歪曲事实掩盖造假丑恶的恶劣行为,怪不得始终不敢让我们看见)。
2008年4、5月,王书记居然向全国、全世界某些组织推荐李连生担任要职;6、7月则让李连生担任“组织科研团队”的领导小组成员,李连生借机打击报复举报人中的两个在职教授屈宗长和冯全科;9、10月则在压缩机专业举行《弘扬正气、端正学术不正之风》的运动,弘扬造假者的歪风邪气,成七次的逼迫冯全科向领导人书写所谓的检讨书;等等等等。完全是倒行逆施黑白颠倒,使西安交大内部形成一股乌烟瘴气!
(2)六人一见这种情况下举报还想替母校切割毒瘤?恐怕是缘木求鱼而已。然而,党性和组织性又告诉我们,只能够按照“依靠组织解决问题的”原则进行举报。所以,踌躇再三还是在08年7月13日,再向学校当局举报了,李连生以涡旋压缩机欺骗陕西省和国家科技大奖的弄虚作假行为。
结果,当然是与08年年初举报教育部一等奖弄虚作假一样,照样是不理不睬。在我们几度催促之下,照样不予答理,“教师的权利义务”,“受理举报的学校当局的权利义务”,在西安交通大学之内,完全被王建华书记予以践踏和剥夺!
眼看着这一年即将白白被耽误,眼睁睁看着四个古稀老人的年华虚度,眼见着弄虚作假分子的气焰嚣张,把个百年老校桎梏的死气沉沉,毒瘤不但不能切除,毒液反而嚣张的四处蔓延。怎么办?为国家尽忠心,锄奸佞,澄清校风的任务怎样才能完成呢?
六人几经研究,认为我们总不能就这样俯首贴耳的被王书记“闷死”在他的铁掌之下吧!
于是大家分析得出:我们的“依靠组织”已经超时的做到了;我们应该“越衙告状”的时候到了,。
于是2008年10月31日,开始向教育部和科技部分别举报李束的教育部一等奖的造假问题;以及国家科技进步大奖的造假问题。
(3)2009年1月,学校当局对于我们2008年7月13日举报李束科技进步大奖造假问题,已经是半年不睬了;两个部的举报信,也有两个多月没有信息了。
于是,2009年1月3日,六人向两个部发去第二封举报信。
教育部是故我依然;
但是——
(4)科技部果然重视科技事业的成败利钝对于国脉的影响,不久的2009年2月底,给陕西省科技厅来函(见下面的两张附件)了,
科技部通过陕西省科技厅的公函上面,清清楚楚的写着:
【 西安交通大学:
根据国家科技奖励办公室《关于转达国家科技奖奖励项目异议的通知》的要求,现将2005年国家科技进步奖项目“涡旋压缩机……产品开发”的争议信反馈给你单位。根据《国家科技进步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请你单位将来信内容反馈给完成人,并针对异议是否成立提出意见,及其理由和相应的证明材料。
请你单位在调查核实双方意见的基础上,加强协调,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意见及相关材料,于3月12日前,上报陕西省科技厅。】
这份由省科技厅转达的国家快科技奖励办公室的公函,明确的要求西安交大:
(1)将公函和举报人的两份举报信反馈给完成人;
(2)要求完成人针对异议是否成立提出意见,及其理由和相应的证明材料;
(3)要求西安交大“在调查核实双方意见的基础上,加强协调,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意见及相关材料,于3月12日前,上报陕西省科技厅”
这一份科技部的公函,明确的表示了:科技部的认真负责,严格要求,严格履行职责的实际行动。
西安交通大学当局是怎么样对待的呢
(1)学校当局的确是将应该转达给完成人的内容,都转达了。因而,2009年3月16日,我们看到了“由涡旋压缩机课题组”具名的“答疑”书(见附件2,共计3页);
看看这些“涡旋压缩机课题组”的口气,动不动就是“捏造”,“无端指责”,“诽谤”……。“其目的就是要败坏学院和学校的声誉,搞垮我们的学科、创新团队和国家研究基地”。
那是何等的杀伐!何等的气势货物威风。他要求“有关领导采取有力措施,遏制某些人缺乏师德的行为,为学校创造一个良好的学术氛围和环境。”
不幸的是,这正是色厉内荏的贼子,高叫捉贼的自我画像!
——
(2)但是我们并没有被学校当局召集,更没有征求我们的意见。上级要求的第(3)点:要求西安交大“在调查核实双方意见的基础上,加强协调,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意见及相关材料,于3月12日前,上报陕西省科技厅”。则完全被学校当局蒙在鼓里,学校当局向陕西省科技厅和科技部的汇报,是将举报一方剥夺了参与和知情的资格!
(3)至于学校当局给我们看的造假者的“答疑书”,根本没有任何“相应的证明材料”,都是造假者的嘴说算数,就这样的上报上去了!
科技部早在2009年2月就函告委托陕西省科技厅,要求西安交大调查处理造假事件。被学校当局于2009年3月16日使用造假者自己编写的的“答疑书”敷衍搪塞给科技厅和科技部之后。当然没有达到科技部的要求,因为虽然附去泰德实业有限公司的证明材料(附件3);
这个冒充是泰德压缩机公司的“泰德实业有限公司”其所出具的证明函,既吹嘘生产如何顺利,又把造假者吹捧得过于出格反而露出了马脚。
而且由于:
第一、这个公司虽然被造假者说成是“就是原泰德压缩机公司”,科技部并没有相信;
第二、材料中没有举报方的意见。
所以,学校当局在2009年3月16日拼凑的这些证明材料,并没有瞒过科技部,反而增加了科技部的怀疑。因而,科技部并没有因此止步,依然要求西安交大学校当局“按照科技部的要求”提供证据!
于是,2009年4月底,西安交大又委托学术委员会,进行补救工作。后者召开了部分学术委员会议,与前次不同之处是不得不邀请举报一方的冯全科老师与会。
研究决定在2009年5月5日,由科技处高阳同志牵头,去泰德压缩机公司进行所谓的调查。
为什么贬低为“所谓的调查”?因为泰德压缩机公司早在2001-2005年,就被李束自吹自擂的所谓“成熟的涡旋压缩机技术,只要陕西省投资予以产业化生产,便能每年创造纯利润1100万元”给欺骗之后,2001年6月1日开始生产后连年亏损,2004年1月就被泰德压缩机公司董事会决定停产。2005年年底破产转让,改名“泰德实业有限公司”该营房地产。原国营的几家董事,早就各回各的单位去了。
此事,当年吹上天的一个专门为李连生的成熟技术而成立的泰德压缩机公司,不到几年销声匿迹,学校当局当然一清二楚,现在为了应付科技部的调查,对付六个举报人的举报,去所谓泰德压缩机公司调查,实际上是去一个和泰德压缩机公司没有关系的私人企业“调查?”岂不是玩弄举报六人的一场骗局?一场喜剧?
而且这场喜剧,未开场时已经由学校当局安排妥当,他们早就把时间地点通知给造假者。于是5月5日这一批知识分子,到达西安北郊原来那个“泰德压缩机公司”的时候,李束当年的帮手亢长生,早就被造假者从咸阳市邀请到北郊了。亢长生早早等候在大门口,装腔作势的应酬着“西安交通大学当局派来的调查小组”,
由原破产的泰德压缩机公司的常务副总工亢长生,做了介绍发言。说是“泰德压缩机公司,使用了李连生教授的涡旋压缩机,生产的如何的顺利;经营得如何的兴旺发达……。”见附件4,于是学校当局也就获得了一份“有举报方参加的、从泰德压缩机公司(?)得到的调查报告”。
这是一场被王书记玩弄的喜剧、闹剧,完全是果戈理的“钦差大臣”在西安北郊的重演!调查方和被调查方,都是假的!
台下有人偷偷在笑,那就是总导演——西安交大的党委书记王建华!
总之,2009年5月5日的所谓调查,看得出,完全是造假者事先特约亢长生到现场,按照造假者的嘱咐,鹦鹉学舌的背诵出来骗骗人的。
这种“调查结果”,却被西安交大学校当局当作“调查的真实结果”,向陕西省科技厅和国家科技部汇报上去了。
而且,在2009年造假者将举报人告上法庭之后,学校当局又把这种假货,在2009年8月10日,充作学校当局的证明公函,向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出具,担保;李连生和束鹏程两个造假者(也是两个原告),在2003、2005年所骗取的陕西省和国家科技进步大奖,都没有造假行为!见附件5,
2009年8月10日学校当局向法院出具的两份伪证:
一份,证明李连生束鹏程在2007年教育部一等奖的报奖书中,没有造假行为;
这一份证明公函的第2页上方,居然完全使用亢长生的语言(当然是亢长生按照造假者的吩咐),保证2002.2003年两年的经济效益数据完全符合;仅仅是2004年的数据有出入。
这就荒诞之至!年年亏损伪证是两年数据完全正确;2004年元月就被董事会勒令停产了,那里来的“有出入”?停产的2004年,李束谎报1.6亿元的盈利!真正是胆大包天!
——
学校当局用2009年5月5日的“调查报告”,欺骗陕西省科技厅和科技部!
然而,到了2010年3月20日,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将西安交大当局包庇造假者造假行为的各方面内容,完全曝光。科技部立即怀疑此前2009年5月5日西安交大提供的的“调查报告”也是欺骗性的,因而,立即要求西安交大当局作出说明。
西安交大学校当局,也在2010年4月2日,向科技部重新作出回复,并且要求举报六人,立即将学校当局给我们的“事项通知单”进行答复。见附件6的“事项通知单”:
对于这种通知,我们在2010年4月3日,就向学校当局递交了答复,说明学校当局的定论“数据不实”,是和事实不符合的,不是不实、而是弄虚作假,是把连年亏损予以隐瞒,并且捏造为盈利的严重造假,希望学校当局实事求是。
4月3日我们回复之后,校方再也没有理睬我们,而是按照学校当局4月2日的调子交给科技部。
——
2010年9月初,学校科研院高阳同志找到陈永江家,说是:学校已经将撤奖报上交陕西省科技厅和科技部。陕西省科技厅已经准备组织全国专家讨论。
但是,全国来的专家要求“必须有举报方六人亲自签名的意见书,方能举行讨论。”所以,请您们提供这种意见书,免得专家白白来到又不欢而散,聚会一次不容易,请陈老师帮忙促成。
陈永江问他:学校还是拿着那份所谓的在“泰德实业有限公司”取得的“调查报告”让专家讨论的吗?
高阳:“不是的,学校是到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索取原泰德压缩机公司的年检报告等等资料的。然而,西安工商管理局不给。”“后来,学校拿着您们2009年7月在法庭上给的所有资料,请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查,如果和他们保存的原件核对属实之后,请人家在您们给学校的资料上加盖红色公章,才完成那个任务的。”
陈永江:“我们早就说过,要有泰德压缩机公司的年检报告等等等资料,才能证明2005年科技部二等奖的造假属实”,“你等几天来,我按照你的要求写好,让六人一一签字后你再来拿。”(陈永江有与高阳同志的录音)。
于是。2010年9月7日,学校科技院高阳同志,从陈永江家取走有六人签名的意见书。才满足了陕西省科技厅召集全国专家讨论 “通过撤奖”的先决条件。
——
纵观整个过程,究竟是国家科技部和被科技部委托的陕西省科技厅,是主动的撤奖单位呢?还是西安交大的王书记?
所以还是那句话:反正书记手柄王权,王书记愿意怎么乔装打扮,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不过,不要把真正的、最早在2009年2月就接受举报人的举报,始终主动出面要求西安交大进行调查的科技部,糟践为“在王书记的主动要求下,长期犹豫不决的科技部,很了不起,最后还是下定决心撤奖” 的“可教的孺子”!
那是严重的道德品质问题,而且也太损阳寿,心中有鬼活不长的!好在,历史是人民创造的,不是王侯书写的;
好在,西安交大学校当局在王书记的领导下,四年多来书写的历史,已经被铸成钢铁。想创造已经过去的历史,为时晚矣;还是用用力气创造未来吧!你们的年纪还不老,改写未来的历史还为时未晚!主要是应该有所畏惧,懂得湛湛蓝天不可欺!
不要天不怕、地不怕、鬼神不怕,国法不怕,党纪不怕,群众的愤怒也不怕!报应迟早会来的!
博主201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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