啄木鸟2+3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cyj 陈永江西安交大压缩机教研室退休教师一生从事化肥厂用大型压缩机

博文

《王书记有什么诚信》

已有 3097 次阅读 2011-7-5 10:22 |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王书记有什么诚信》

 

 

   201137日,王书记向华商报这样说:

    【其间,李连生到法院告那几位举报人侵犯他的名誉权,因为举报人在网上说他是大骗子。这一告,全国的媒体都关注了。学校当时压力很大,最后通过私下做工作让李连生撤诉。】

 

    2011315日,王书记向科学时报又那样说:

 

 【举报人建立博客,将李连生事件向社会公众发布。李连生自认为名誉受损,一度反将举报人告到法庭。最终法院建议撤诉。而在案件审理阶段,为了避免干扰法律介入,学校只能暂停相关处理工作的开展。】

 

    第一、

    仅仅8天,王书记对“两个所谓的原告为什么撤诉”,便有两个版本的两种说法:既是“法院建议撤诉的”;又是“学校当时压力很大,最后通过私下做工作撤诉的”。究竟是什么人主张撤诉的?

    足见,任何一项重大的事件,在王书记嘴里,都如同脱缰野马一样,可以信由他随随便便胡说乱道的!没有一句真实话。

 

  王建华书记为什么不敢实话实说?因为他怕说“在党政领导人的劝说下而撤诉”,会引起群众必然的下列怀疑:“那么,起诉时,西安交大党政领导,有没有做工作?”

 

   第二、

   即便说到“最终法院建议撤诉。而在案件审理阶段,为了避免干扰法律介入,学校只能暂停相关处理工作的开展。”此处,王书记还是谎话连篇:

    因为,正是在法院进行庭审之际,他那里来的“为避免干扰法律介入”的认识水平和道德水准?恰恰就是他,在与两个造假者密谋之后,偏偏向法院递交了两份证明公函,证明李连生和束鹏程在200320052007年所申报的陕西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及教育部一等奖的三项报奖中,都没有弄虚作假。向法院提供伪证,真正的对法院的司法,进行强大的干扰!

    向法院出具的两份伪证,所谓铁证如山的情况下,王建华书记居然跑到北京,大肆谎言惑众,欺上瞒下搅浑是非曲直。

    他有什么诚信可言!有什么党性可言?

  

   第三、

   王书记既然解释起诉及撤诉的问题,为什么对华商报说:“李连生到法院告那几位举报人侵犯他的名誉权,因为举报人在网上说他是大骗子。这一告,全国的媒体都关注了。学校当时压力很大,最后通过私下做工作让李连生撤诉。”

    怎么啦?怎么都变成李连生一个人起诉啦?都变成让一个李连生撤诉啦?束鹏程没有起诉,没有撤诉吗?

    为什么向科学时报也是不敢触及束鹏程?而是只有李连生一人呢?

  “举报人建立博客,将李连生事件向社会公众发布。李连生自认为名誉受损,一度反将举报人告到法庭。最终法院建议撤诉”;束鹏程没有声称他的名誉受到损害吗?

     一律使用李连生一个人的名义说起诉撤诉之事。难道他真的不知道起诉举报人的是束鹏程和李连生两个原告吗?

    可见,为什么在被举报四年之后,束鹏程能够安然无恙的被王书记保护起来,让束鹏程和一般教师一样的“与西安交大严重造假案件毫无关系。”这是事实吗?束鹏程真的与造假案件无关吗?

    假如束鹏程与造假案件无关,王书记为什么在法院起诉和撤诉过程中,故意不提束鹏程这位原告之一呢?李连生欺诈15万元;束鹏程向举报人敲诈12万元。与李连生相比,束鹏程只不过少敲诈3万元,他就不是主犯了吗!

    网上有人说王书记害怕束鹏程副校长,看来不是没有道理的!

 

                 博主201175.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226527-462432.html

上一篇:《伟大的唐朝诗圣杜甫论“和平共处”》
下一篇:《事实胜于雄辩,篡改历史无济于事》
收藏 IP: 113.138.230.*| 热度|

0

该博文允许注册用户评论 请点击登录 评论 (1 个评论)

数据加载中...
扫一扫,分享此博文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11-25 03:41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