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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永江郑重声明:
我本无反诉束鹏程、李连生两人为第一被告,兼诉西安交通大学党委书记王建华为第二被告之意。
然而,只因我揭发并且批判了造假者的反动言论,居然遭到造假者极其不堪入目的侮辱。
虽然科学网编辑部几经删除。不料他们却变本加厉再三侮辱,实在是欺人太甚。
因而,我改变了不反诉的主意。
如果有哪位律师同志,愿意相助,请与我联系!电话:029-85501744,或者-82669908;手机号15991269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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