啄木鸟2+3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cyj 陈永江西安交大压缩机教研室退休教师一生从事化肥厂用大型压缩机

博文

答TQF友人

已有 2953 次阅读 2010-9-25 21:02 |个人分类:造假内容剖析|系统分类:博客资讯

 
 
答TQF友人
谢谢您对我们的支持和关心,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的确,我校党委已经给造假者之一的李连生一个党纪处分,还没有给予行政处分。在一般人看来,似乎是我校党委履行了职责而校长却没有履行职责。然而,这是由于您不了解这中间的过程所产生的误会,您并不知道,2008年1月2日我六人开始书面检举揭发李束弄虚作假之后,先是受到党委书记54天的冷遇,接着他委托三位校级领导在《南洋大酒店》对六人进行了“同化”“威逼利诱”和“恐吓”等等不应该进行的文明镇压活动。
     2008年3月,党委书记居然亲自出马到能动学院进行教育工作,声称“李连生的问题由我(党委书记)亲自抓,今后你们不要插手。”
     因而,有关我六人检举揭发李束弄虚作假的问题,便从学校校长管辖,转为“上有指示”的归属了我们的党委书记王建华“专管”了!
     现在,在外面形成一种概念:“李连生造假问题,党委已经进行了处理,学校专职的校长郑南宁,却有包庇失职之嫌了。”这就起到一石三鸟的效果。实际上外人有几位能够知道:“李连生的问题,早在三年前就由王建华书记约法三章:—— 那是他的专利!”在这种抢先占领处理权的情况下,校长郑南宁他敢越雷池半步吗!
所以说,李连生之所以在我校没有受到行政处分,便逍遥远去的缘故,乃是党委书记包庇所致也,相信您了解内墙之后,会对我六人有所原谅的。
二、怎样领会学校党委对造假者李连生的党纪处分呢?
您已经看到我校党委的处分全文了,那上面非常清楚地说是:李连生在陕西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以及国家级二等奖的“申报材料中,原泰德压缩机有限公司提供的经济效益证明严重不实。”
而我校在另外一份文件中,还在其中强调指明“项目完成单位之一的泰德压缩机有限公司,出具的经济效益证明数据存在不实。”
都能够让上级机关产生一种错觉,似乎李连生所犯的错误,只不过是“被另一个项目完成单位出具的经济效益证明数据”给欺骗了,李连生的错误只不过是“审查不严,上当受骗”而已!
这种包庇造假者的造假,其艺术水平达到登峰造极的程度,令人叹为观止!什么叫“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此之谓也!
堂堂交大的党纪处分,结果却是李连生并没有造假,造假者乃“项目申报的另外一个单位——原泰德压缩机公司!”您看妙不妙!
    ————————
三、 实际上,泰德公司和西交大研究中心乃是一母同胞的孪生兄弟,或者把泰德叫做交大李束的实验车间!
(一)关于西安泰德压缩机有限公司的成立史
1、       公司是西安交大流体机械与压缩机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简称研究中心)要求创建的。
1998年2月《西安科信无形资产评估事务所》受委托为西安交大研究中心李连生的涡旋压缩机技术,做出“资产评估报告书”(见证据1)。
(1)其中第94页“评估目的”中写道:“研究中心拟以涡旋式压缩机及旋叶式压缩机设计、及关键生产工艺入股投资组建有限责任公司”。——
 这证明:西交大的研究中心早就打算以技术投资成立压缩机公司了!
(2)第98~100页“评估结论”是:产业化后,“每年可为陕西省创造纯利润1100万元。其中涡旋式压缩机年产3万台、单价2700元,每年销售净利润400万元(第98页);旋叶式汽车空调式压缩机年产10万台,单价1700元,每年销售净利润700万元(第100页)”
(3)研究中心便拿着这份“无形资产评估报告”,游说并且取得了陕西省计经委的信任.后者遂委托计委副主任司南同志,组织了陕西省高技术产业开发公司(出现金800万元);陕西华山化工有限公司即陕西省化肥厂(_出现金1000万元);陕西三金科工贸公司(出资土地、供建设厂房折合600万元)等三家国营企业,筹建了《西安泰德压缩机有限公司》做为李连生将涡旋式压缩机实施产业化的生产基地。这就是公司成立史。
    ————
为什么陕西省政府相信并且积极协助呢?
因为,在证据1的第92~100页中,李束提供了5马力涡旋式压缩机设计图纸;装配工艺流程图;主要零件材质要求及主要化学成分配方等等。其中第93页又“提供已经过批量生产的5P(5马力)涡旋压缩机加工、检测、装配及性能测试等方面的一些经验”。
研究中心李连生拥有众多已经过批量生产的实践经验的图纸和资料,这就和新学术研究、新技术开发和实验不一样后者难免而且允许失败;而前者则是“经批量生产过的成熟技术成果”,故令陕西省计经委深信不疑。
2、西安泰德压缩机公司创建,以及开工运行后的事实
(1)公司于1998年5月创建
证据2是1998年4月“西安泰德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其中第3~11页证明:陕西省高技术产业开发公司、陕西华山化工有限公司(即陕西省化肥厂)、陕西三金科工贸公司以及西安交大研究中心(技术股折价400万元),是泰德公司的四个发起人和股东,四单位的法人代表组成公司的董事群。研究中心的束鹏程是公司的董事(李连生任总工程师)。
从1998年5月到2004年9月之前,四个股东为泰德公司筹措的资金共计2800万元;2004年9月30日之后,陕西省计经委又为之添加1700万元资金,形成4500万元的总投资。见证据3《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泰德压缩机公司和交大的研究中心是两个单位吗?由此可见:泰德压缩机公司实际上是交大研究中心的一母同胞而已!
泰德压缩机公司只不过是交大研究中心的一个实验车间罢了!
(2)实践检验真理—— 涡旋压缩机产业化的破产
泰德公司经三年准备后从2001年开始投产。由于年年亏损,在2004年元月便被股东们决定停产,又由于亏损的颓势无法阻止遂于2005年聘请《西安市正衡资产评估公司》于11月30日(评估基准日)做出“资产评估报告”(见证据4).并以剩余净资产868.5万元转让给浙江私营企业主校甲国等三人。
至此,专为交大研究中心筹建的涡旋式压缩机产业化的生产基地,于2005年年底以破产转让而告终。见2005年的年检报告,按惯例第二年由法人签字,法人已由公司董事长司南变成私人企业主校甲国签字了。
(二)李连生们在2003年报奖,是错上加错的大错
1、         报奖依据的第一条;
是李连生1998年3月出版的《涡旋压缩机》专著。李连生既不说是“编”也不说是“编著”,而是填写为最高级的“著”。经六人举报后,学校已承认此书的关键内容是剽窃日本学者的,因而不再赘述。
2、 报奖依据的第二条
 是“涡旋压缩机产业化后的巨额经济效益”,然而,这是伪造的。
证据5(共计5份)是泰德公司2001~2005年的“年检报告”,报告证明五年的亏损分别是148、307、384、273和528万元。然而在李连生束鹏程2003年报陕西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的经济效益证明中,却隐瞒真相、伪造前三年“增收节支总额”125/255/1470万元”。这不是造假吗?
3、 李束报奖时,正是涡旋压缩机产业化大失败的时刻
(1) 根据证据4《西安正衡资产评估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其中第20页第12~13行说道:“公司的主要产品涡旋式空调压缩机和旋叶式汽车空调压缩机,已于2004年元月停产。”
足见经过前三年的连续亏损且日益严重,股东们在2004年元月便当机立断的勒令停产,证明李连生涡旋压缩机产业化的一重失败。
(2) 其中第28页第7行关于“无形资产的评估”一栏中说道:“涡旋式空调压缩机和旋叶式汽车空调压缩机的设计及关键生产工艺,考虑泰德压缩机公司的这两个产品因技术设计和规模原因,均已停产,故按“零”值评估
李连生们的技术股,从公司成立时的400万,在倒闭前被评为“0”值,证明李连生们涡旋压缩机技术的第二重失败,而且失败甚惨!
(3) 其中第29页“评估结论”的第11行写道“到2005年11月30日(评估基准日),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868.5万元”
一个国有控股公司的4500万,经李连生产业化的折腾,最后仅余868.5万,流失率高达80%。证明涡旋压缩机产业化的第三重的彻底失败。
(4) 技术上的失败比不上人品的失败
就是在上述背景下,李连生们居然还有心思申报陕西省科技进步一等奖。这不仅令人气愤而且让人悲哀,技术欺骗的确是源于人品的堕落。
    ——-
我六人始终从学校索要不到李连生们2005年的国家二等奖的报奖书,然而,即使只剖析2003年陕西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的材料,也发现这些伪造的三年的巨额效益,都是李束利用公司股东(老板)的地位和权利,将(2001~2003)三年的亏损(148/307/384万元)伪造成“增收节支总额达125/255/1470万元”。
以此欺骗了陕西省科技厅有关人员,为猎取虚荣和个人利益,不惜损害学校名誉,不惜败坏师道尊严!这就是错上加错。
陕西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得手后,李连生们又以同样手法在2005年欺骗了陕西省科技厅和国家科技部奖励办的审查人员,骗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更何况2004年元月起其涡旋压缩机已被勒令停产,在停产的情况下哪里还有盈利?这就是错上加错的特大错误!
     ————
(三) 假经济效益证明是谁炮制的?
有人说,李束报奖所使用的经济效益证明,是原泰德压缩机公司出具的,似乎不是李连生束鹏程两个造假者制的。
第一、李束是公司的发起人、董事、老板;掌握公章和财务章的都只是公司的雇员,公司董事老板要报奖盖公章盖财务章,哪一个敢不从!
第二、四个股东中,三个出现金的股东们由于相信李束和崇拜西安交大的声誉,投资目的指望分红。
然而股东们非但分文未得,而且基本上是血本无归!
在这种情况下,出现金的股东们,会流着鲜血忍着被愚弄的耻辱,隐瞒亏损真相、编织盈利谎言去申报大奖?去为给他们带去诸多损失的交大教授骗取虚荣?这不是新的《天方夜谭》吗!出现金的几个股东们会做出这种反常的举动吗?
勿庸置疑,欺骗性的经济效益证明,绝对不可能出自其余几个受害股东之手,只能是唯一能从中获利的西安交大的股东李连生和束鹏程,偷偷摸摸伪造的。这也符合两个造假者的习性!
附带说说,李连生还为其妻熊春杰购买深圳大学的大学毕业证书欺骗学校达七年之久。只是由于我六人2008年9月的检举揭发,学校人事处于2009年1月6日承认:“熊春杰的大学文凭的确是假的,给予“警告处分”追缴多得利益等等。见证据6。
可见,李连生和束鹏程是什么造假行为都敢做出来的罕见人物。
尊敬的友人:请您能够费神仔细审查我们的答复,相信您审查之后,一定不会再埋怨我们六人了!即颂近安!
六人敬答于2010年9月25日.
 
 
 
 
 
 
 
 
附录证据:
证据1——1998年2月《西安科信无形资产评估事务所》为交大研究中心所作的“资产评估报告书”;
证据2—— 1998年4月“西安泰德压缩机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证据3——《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及《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验资报告”;
证据4—— 2005年《西安市正衡资产评估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
证据5—— 泰德压缩机公司(2001~2005)五年的5份“年检报告”;
证据6—— 2009年1月6日,西安交大人事处给我们的复函通知书。  
    
以上证据的图片,将在不久附上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226527-366898.html

上一篇:这绝对不是开玩笑之二
下一篇:前文的证据
收藏 IP: .*| 热度|

0

发表评论 评论 (0 个评论)

数据加载中...
扫一扫,分享此博文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7-12 11:20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