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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9日 07:42:41 请见附件:人民日报
全面深化改革,正在成为中国发展的新常态。
如何处理改革决策与制定法律的关系,考验着党和国家的智慧。
“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
党的十八大以来,立法工作紧跟时代发展进步的节奏,一路为全面深化改革保驾护航。
深化改革,于法有据
负面清单由190项减少到139项,一年内新设企业数量逾1.2万家,超过其前身上海综合保税区20年的注册总和。
这是上海自贸区成立一年后交出的制度创新成绩单。
制度创新,法律先行。
早在上海自贸区挂牌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就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在上海自贸区内对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之外的外商投资,暂时调整相关规定的行政审批。
改革深化到哪一步,立法工作就跟进到哪一步。
去年6月和12月,为依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国人大常委会分两次表决通过了对19部法律的修改,以一揽子方式取消和下放了部分法律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激发了改革的活力。
改革要依法而行,改革成果更要用法律制度加以巩固。
如今,修改预算法、行政诉讼法,制定基本医疗卫生法、社会救助法
一件件事关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立法项目,被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审议通过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
一系列决定、决议的及时通过,保证了重大改革的有序进行。
百姓关切,立法为民
今年的黄金周,全国接待游客4.75亿人次,同比增长10.9%,实现旅游收入2453亿元,增长15.7%,旅游业又一次实现“井喷”。
与此同时,打击“零负团费”,不得强迫购物
旅游法实施整整一年,游客用“恼人的购物少了”直观评价这部法律的实施效果。
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
修改后的环境保护法将“保障公众健康”写入总则第一条,食品安全法修正案草案用最严格的法律责任保卫广大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无论是新制定的法律,还是修改后的法律,都明显更贴近生活,更符合客观实际需要。
时至今日,我国出台的现行有效法律已有240多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完善,其中“立法为民”是立法工作的鲜明特点、永恒主题。
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特种设备安全法,看似与民生关系不大,但在立法过程中,草案条文从72条扩充到101条,将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电梯和大型娱乐设施纳入其中。
特种设备是冰冷的,但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立法过程却深刻体现出立法者对百姓生命的关心和珍爱,这就是立法的温度。
提高质量,彰显力量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
改革发展到今天,立法更需强调提高立法质量,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时代精神、反映发展变化、得到群众拥护,成为推进改革的重要法治力量。
今年8月25日,立法法修正案草案首度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一些长期从事立法工作的人士认为,这标志着我国立法进入重要转型期,由粗线条走向精细化,由数量型走向质量型。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除公布法律草案初审稿征求意见外,还向社会公布法律草案的二审稿;审议法律案是立法程序中最重要的环节,一部新的法律案审议次数超过3次的情况屡见不鲜
更广泛地民主立法、更深入地科学立法,旨在让每一部法律成为一部精品力作,经得起实践的检验。
精益求精,慎之又慎,从旅游法到特种设备安全法,从商标法修正案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从军事设施保护法到安全生产法
很多法律草案经历了“立法前评估”,这为提高立法质量再加一道“阀门”。
巨轮前行,立法护航。
我们相信,作为“改革路线图”绘就后的第一次全党“集体学习”,伴随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依法治国”主题必将升华,“科学立法”内涵必将更加丰富。
我们相信,通过健全法律法规,更好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全面深化改革必将更稳妥、更有序、更富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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