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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重新评说程代展博友是怎样“愿为真理轻荣辱”的?
本人“任意n次不可约代数方程的根式解”一文,早在2011年就发到了【科学网】上对伽罗华理论提出了不同的理解,并提出了包括5次方程在内的任意n次不可约代数方程的根式解求解方法。
因与现有权威理解完全不同的观点和结果,很希望地点网友们,特别是有关专家,的指正、讨论,共探真理。
多年来无人提出可否定本文论点和结果的意见。
最近,有网友在评论中告诉我,程代展博友有篇博文科普有关问题。
看到该文,感到你确是有关专家,因而,评论该文,很希望与你交流讨论,得到指导。
指出:你对格拉瓦理论的理解与通常的是一致的,认为:他的理论证明了大于5次方的代数方程就没有根式解!但是,我具体分析他那理论得出:按他的理论,应是对于任意不可约代数方程。若引入的根式大于3就不可能有根式解!并不是大于4次的方程就不能由根式解!
而且,具体提出了5次、6次,乃至任意n次不可约方程根式解的求法,而且并不违反我理解的格拉瓦理论!
确实与通常观点不同!很希望与有关专家请教、讨论!正因为感到你对有关工作很熟悉很愿与你讨论!还希望能更深入地讨论到,统一看法,才好!
很高兴你发专文“五次方程到底有没有根解?”讨论此问题。认为本人
那博文两点有最基本的错误:
1. 你举出:x^5-x^3=0,有1、-1和3个0的5个解,不能用本人提出的公式表达。
2,你认为用逐次消元的方法不能有本人提出的公式得解。
并特别举出方程x^5=2有根式解x=2^(1/5)要否定本人指出的:任意不可约代数方程。若引入的根式大于3就不可能有根式解!
对此,我只能指出:
你还没有弄明白:
x^5-x^3=0,并不是5次不可约方程!它只5个1次方程的乘积啊!
x=2^(1/5)只是以根式表达的数值解!怎能混淆为根式解?
你却硬要辩解为:
扩大到复数域,任何方程都是看约的,无视所有代数方程的系数都是实数,而否定不可约方程的客观存在,而闹大笑话。
仍要说x=2^(1/5是根式解,就说明:你对你所理解的伽罗华理论是:“5次不可约方程没有根式解”也没有弄明白,而自陷于自相矛盾的境地啊!
当然,你不得不两次“认输”,退出论争。
我还以为你真的认识了错误,愿意改正!还希望你继续参与讨论。
你请来为你辩解的应行仁博友,给大家科普,我也很欢迎!
但是,你所强调的论点,他普及的结果,也不得不承认你那些论点的错误啊!
你们提出的5个y,经过大家的检验,根本不满足精度必须的你那个方程
x^5-5x-2=0的解的基本条件,根本不是该方程的解。
而且,指出你们原来用5个y分别直接代入方程,而想验证它们是方程的解的错误。
难道你们能否认吗?
虽然,徐晓博友用更正后,并提高精度的5个y证明了:新5个y,确是你那方程的解!
确不满足我所给5次不可约方程根式解的表达式!
你们却要以此说明我所给出的那个表达式错了。
还想要以此,推翻你们不得不两次承认错误、道歉,得到原谅的错误。岂不太可笑了啊!
讨论还需继续,本人的基本论点将作进一步的说明!
看到你的新文章“愿为真理轻荣辱”!
竟然歪曲咱们讨论的过程、和内容。坚持你都已经两次认错的错误,对我进行人身攻击!
还以批驳两位院士的报告和文章,想要:既吹嘘自己,更要以数学霸主的姿态,责令非数学专业的工作者“不能碰你所专有的数学问题!”你这是为的什么“真理”?轻的什么“荣辱”?
刚才你竟又发出新的博文“中国式公正”,谩骂本人的博文“任意n次不可约代数方程的根式解”是“伪科学”!
并说看了我的“理论物理学要点及其发展”,如看天书,你所谓内行的数学也如此,对物理,当然也就只能如此啊!
那么,请问你这个数学教授:
经徐晓博友用更正后,并提高精度的5个新y所能证明的,难道不只是你所提出的那个特定方程x^5-5x-2=0的解吗!
它怎么能满足我所给任意5次不可约方程根式解的表达式?!
你怎能以此否定我所给表达式的正确性?!
这岂不进一步表明了:你这个数学教授的可笑、卑劣!
哈!你这是怎样的“公正”?请别污蔑了咱们的“中国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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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你吧!我所给任意5次不可约方程根式解的表达式是完全正确的!
只是具体工作量较大,尚未具体解出。
现在我已提出了更好、更简洁的解决任意n次不可约方程的根式解方法,并可具体证明我的博文所给5次方程解的表达式也是正确的!
不久,就将在我的博客中发表。
很欢迎你也来交流评论、讨论啊!
但请好好想想,接受教训!别再耍两面派和学霸姿态了!真诚友好地讨论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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