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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应纠正在钓鱼岛问题上所犯错误
2012年9月17日,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回答记者,
问:刚刚抵达中国开始访问的美国防长帕内塔表示,希望在钓鱼岛问题上充当“调停者”角色。美国国防部有官员此前称,《美日安保条约》适用钓鱼岛。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我们已经多次就《美日安保条约》有关问题阐明立场。我们希望美方切实恪守在钓鱼岛归属争议问题上不持立场的态度。《美日安保条约》是冷战时期的产物,不得损害包括中国在内的第三方的利益。
实际上,钓鱼岛是日本在侵略中国的甲午战争中窃据的中国固有领土,日本二战战败后,按《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决议,应交还先前以武力攫取的全部土地,钓鱼岛自然应回归中国。
但是,美国在1971年在没有获得联合国授权、没有征得中国同意的情况下,违反当年决议,把钓鱼岛的管辖权“私相授受”交给了日本。为日本当作妄图霸占的借口。
因此,美国应该:尊重《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严肃性和有效性,纠正把钓鱼岛的管辖权“私相授受”交给日本的错误。阻止日本妄图霸占中国领土的侵略图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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