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数学”的对话(121)关于“费马大定律”的科普对话(17)
(接(120))
乙:仅由(6) 、(7)式的情况就能全面证明吗?!
甲:已具体证明:当p大于2,对(6)式, (20)式都不可能成立。对(7)式,也都不可能使(21)与(23)之差=(pg(n)+( +或-1))^p。
而且,除(6)与(7)之外,也没有任何的其它形式的正整数。当然,就全面证明了:不可能有任何形式的正整数能使x^p+y^p=z^p。
(待续)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9-27 11:45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