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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甘永超]博友之邀,讨论他对“波粒二象性”最贴近生活的通俗解释。
甘永超博友:
你在对“波粒二象性”最贴近生活的通俗解释(五)中认为:
“要解开‘波粒二象性’之谜,首先就要把‘物质主体’与‘物质主体对外所表现出来的性质’相区别,不能混为一谈。否则,就无法理解谜底的关键——‘粒子(物质主体)在运动上具有波动性(物质主体对外所表现出来的性质)’、‘波(物质主体)在结构上具有粒子性(物质主体对外所表现出来的性质)’等……”
你还打一个你认为:“比较通俗”的比喻:“张三本来是一个男人,但是,他却具有诸多女人的气质。现在要问:‘张三是男人还是女人?’你肯定会回答:‘张三是男人’。”。
就是说,你认为:粒子是“物质主体”;波是“物质主体对外所表现出来的性质”。
但是,这种解释也并不恰当。
因为,单个粒子的任何运动或对外表现都只能是“粒子”;而不能是“波”。
只是大量粒子的“集体表现”或“统计效应”才是“波”。
“单个粒子”与“大量粒子”显然,并非同一个“物质主体”。
“波”并不是像男人张三具有“诸多女人气质”那样的“单个粒子”。
你进而将:对经典电磁场产生的电磁波实施量子化手续,类比于对“男人”张三实施变性手术后成为了“女人”。
实际上量子化也是对电磁场产生的电磁波作大量光子的统计分析的结果,也并非“单个粒子”经量子化而变性为“波”。
“单个粒子”就是粒子,它既不可能表现为“波”,更不可能变性为“波”。
一切的“波”或“波的表现”,都只能是“大量粒子”的“集体表现”或“统计效应”;而决非“单个粒子”或“单个粒子的运动表现或‘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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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9-27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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