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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数学”的对话(46)
(接(45))
乙:对于实际物体的连续性,这两个无限小都要小到,趋近于0吗?
甲:其实,对于某些实际物体,例如:化合物、合金、溶液等,的连续性,所取
的任意小,就也可以不必真正趨近於0,而实际上只需趋近于稍大于其中各
原子的尺度即可。
乙:那就是说,不同的实际问题,所谓“无限小”并不一样啊!
甲:应该是的!因为实际问题中的函数,常常只在一定的尺度范围内成立,而当
尺度小到一定程度时,函数的性质会完全变了,而不存在原有函数的连续性。
乙:哦!当尺度小于原子的尺度,电中性的原子就必须计及其原子核与其核外电
子的电磁运动特性了,表达其特性的函数当然就完全不同了!
甲:所以,即使是“无限小”的范围,也必须随其所论连续性特性的函数存在的
范围而不同,例如,讨论:仅表达中性原子特性的函数,“无限小”就
不能小于原子或分子的尺度。
乙:看来,数学应用于实际事物的各种特性时,就还必须计及其有关的实际因素。
也是不能脱离实际的啊!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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