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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数学”的对话(2)
(接(1))
乙:那么,究竟什么是“数学”呢?
甲:“数学”是“研讨数和形及其相互关系和变化规律的学科”。
“数”和“形”及其相互关系和变化规律都是在实践中,从一切实际事物中 抽象出来,并逐个、逐次加深认识而发展的!
乙:哦!“数学”都是通过实践,从客观事物及其运动规律中抽象、发展而来的。
那末,所谓“抽象出来”是什么意思?!
甲:在各种事物,例如:人、牛、马,屋、车、路,…,等等,都分别有各种不同的特性,例如:颜色、质量、形状、数值,…,等等。
在此,“抽象”就是:把“数”和“形”从这各种事物中,撇开它们的其它特性,仅抽取其数值和形状特性,而形成的基本概念。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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