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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公元1690年。
克里斯蒂安·惠更斯(ChristiaanHuygens)荷兰物理学家、天文学家、数学家,1629年4月4日生于海牙,1695年7月8日卒于海牙。
惠更斯建立向心力定律,提出动量守恒原理,并改进了计时器。
惠更斯原理是近代光学的一个重要基本理论。但它虽然可以预料光的衍射现象的存在,却不能对这些现象作出解释,也就是它可以确定光波的传播方向,而不能确定沿不同方向传播的振动的振幅。因此,惠更斯原理是人类对光学现象的一个近似的认识。
直到后来,菲涅耳对惠更斯的光学理论作了发展和补充,创立了“惠更斯-菲涅耳原理”,才较好地解释了衍射现象,完成了光的波动说的全部理论。
惠更斯在1678年给巴黎科学院的信和1690年发表的《光论》一书中都阐述了他的光波动原理,即惠更斯原理.惠更斯原理认为:对于任何一种波,从波源发射的子波中,其波面上的任何一点都可以作为子波的波源,各个子波波源波面的包洛面就是下一个新的波面。
他认为每个发光体的微粒把脉冲传给邻近一种弥漫媒质(“以太”)微粒,每个受激微粒都变成一个球形子波的中心.他从弹性碰撞理论出发,认为这样一群微粒虽然本身并不前进,但能同时传播向四面八方行进的脉冲,因而光束彼此交*而不相互影响。
并在此基础上用作图法解释了光的反射、折射等现象《光论》中最精彩部分是对双折射提出的模型,用球和椭球方式传播来解释寻常光和非常光所产生的奇异现象,书中有几十幅复杂的几何图,足以看出他的数学功底。
另外惠更斯在巴黎工作期间曾致力于光学的研究。1678年,他在法国科学院的一次演讲中公开反对了牛顿的光的微粒说。他说,如果光是微粒性的,那么光在交叉时就会因发生碰撞而改变方向。
可当时人们并没有发现这现象,而且利用微粒说解释折射现象,将得到与实际相矛盾的结果。因此,惠更斯在1690年出版的《光论》一书中正式提出了光的波动说,建立了著名的惠更斯原理。
在此原理基础上,他推倒出了光的反射和折射定律,圆满的解释了光速在光密介质中减小的原因,同时还解释了光进入冰洲石所产生的双折射现象,认为这是由于冰洲石分子微粒为椭圆形所致。
人们对于光本质的认识,源于一个古老的问题“光究竟是什么?”。历史上很多学者对这一问题进行过探索,十七世纪以来,随着伽利略近代物理学研究方法的确立,有关光学研究的各种实验开始涌现,过去零零散散的光学理论得以相互整合,于是对于光本质的认识成为光学理论发展过程中需要首先解决的问题。
17世纪以来关于光的本质的认识的大争论,总共包括了四次波动学说与微粒学说的交锋,其中包括以牛顿为代表的微粒说与以惠更斯为代表的波动说的交锋。牛顿不仅擅长数学计算,而且能够动手制造各种设备和从事精细实验--色散实验,1672年,牛顿发表了《关于光和颜色的理论》提出了光的微粒说,认为光是由微粒形成的,并且走的是最快速的直线运动路径,认为光的复合和分解是不同颜色微粒混合在一起有被分开一样。而惠更斯是著名的天文学家,物理学家和数学家,继承并完善了胡克的观点,对光的本性问题与牛顿的分歧激发了他对物理光学的热情,重复牛顿的光学实验,仔细研究了牛顿的实验和格里马第的实验,认为其中有很多现象都是微粒说所无法解释的,并认为:光是一种机械波;光是靠一种物质载体来传播的纵波,传播它的物质的载体是“以太”;波面上的各点本身就是引起媒质振动的波源。1678年,惠更斯在法国科学院的一次演讲中,公开反对了牛顿的光的微粒说,他指出,如果光是微粒性的,那么光在交叉时就会因发生碰撞而改变方向,但当时并没有发生这种现象;而且用微粒说解释折射现象,得到的结果与实验相矛盾。此后于1690年出版《光论》,正式提出了波动说,建立了惠更斯原理。而牛顿反对惠更斯的理由是:如果光是一种波,它应该同声波一样可以绕过障碍物,不会产生影子;冰洲石的双折射现象说明光在不同的边上有不同的性质,而波动说无法解释其原因。
惠更斯是介于伽利略与牛顿之间一位重要的物理学先驱,是历史上最著名的物理学家之一,他对力学的发展和光学的研究都有杰出的贡献,在数学和天文学方面也有卓越的成就,是近代自然科学的一位重要开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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