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博文 陳安博士,別再炫耀顯擺你的應急管理了! 後面的留言中,一位美女博主表達了對於吃狗肉者的鄙視,結果惹怒了一位遊客,他認為別人沒有權利去鄙視另一個吃狗肉的人。
對此,我有不同意見。我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思想自由,有言論自由,當然有權利鄙視其想要鄙視的人了。
至於吃狗肉者是否應該被鄙視?對此,的確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但是鄙視者有權利鄙視,應該是無可爭議的。
雖然,我一般都不會用這樣的詞語來表達我的看法。我的觀點是:許多人的做法是由於其知識、觀念所決定的。我們應該做的是耐心地傳播相關知識和理念,僅僅鄙視不解決根本問題。
從狗與人類的密切關係看,從搜救犬、導盲犬給需要幫助的人類帶來的巨大利益乃至恩惠看,今天對吃狗肉者進行鄙視的行為也無可厚非,儘管我並不提倡。
動物倫理學的觀念需要進一步傳播,相信等大家都接受了動物保護的基本觀念之後,今天這樣的問題,會成為笑談。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7-18 01:37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