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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常常看到這樣的情形:提倡動物權利或者素食主義的人在那裏援引各種數據,進行邏輯推理,擺事實,講道理,論證動物權利或者素食主義的合理性。但是,是否有人從根上追問一下:究竟是誰才需要提供理由?舉證責任究竟是誰的?
如果以現狀、慣例、習俗為參照系,認為既有的就是合理的,而要做出巨大改變則需要提出強有力的理由的話,則應該是提倡動物權利或者素食主義的人給出理由。——這正是目前的情形。
但是,如果不被既有的陳規陋俗遮蔽雙眼,能直面事實——非人類動物是和我們人類動物一樣,都是能感受痛苦的存在,也一樣貪生怕死,也一樣會有喜怒哀樂的情感,也一樣有家庭……;那麼我們不禁要問:人類動物對非人類動物的殘暴、屠殺,真的有充足的理由嗎?難道支持屠殺和虐待動物的人們,你們不需要提供理由嗎?舉證責任究竟在哪邊?
就好像,我們今天再看奴隸制,我們難道不覺得主張廢奴的人其實不需要提供什麼理由,而是那些主張維持奴隸制的人才需要提供理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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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4 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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