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不仅在理论上承认动物与人类具有共同本源,具有共同本性,并用神明的名义颁布保护动物的戒律,还发展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来推动动物保护,保证其实施。宋元以来,道教伦理逐渐出现了世俗化、通俗化和民间化趋势,并产生了专门劝人去恶从善的道教善书。
善书中有很多劝导人类爱护动物的内容,强调尊重动物的生存权利,提倡把对待人的道德推广到动物界。人不能为了自己的贪欲、猎奇,过度地损害动物的生命,尤其不要在动物产卵、孕育的时节打猎,不要破坏它们的栖息,最好戒杀或买物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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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护生14:勿登山而网鸟禽,勿临水而毒鱼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