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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审稿十诫:我对审稿人的道德的一定认识
余建波先生的博文《如何应对审稿人的各种Comments and Judgements》,写得很好,他对审稿人的态度很值得我们学习,特别是青年学者。他说审稿人就是上帝,这话很好。正好,昨日有一个著名学者与我谈起怎么办好期刊问题,他认为审稿人是关键,这就引起我又想到另一个问题,审稿人是不是也有一定的职业道德约束,虽然审稿人是兼职的。这些年,我担任过审稿人,还做过主编,有中文的,也有英文的,当然绝大多数是中文的。我说说我自己的对审稿人的道德认识,供广大讨论,以改进我们的学术期刊和基金评审。
我对审稿,我要求自己有“三不审”:
第一、 自己基本上不懂的我不审。对于这样的一些文章,包括文字我可以看懂,但是不知道前缘在哪里的我是不审的。我最痛恨那些看不懂文章有不敢承认自己差,就找个茬的否定别人的文章,这样的人在中国不少。例如在我们气候变化领域,最容易找的茬是“没有考虑不确定性”,意见提得放诸四海皆准,诸不知未来预测未来,人类已经发展了情景分析这种方法来克服不确定性。当然解决了不决定性很好,但是科学是一步一步的,求全责备,是贻误科学的。
第二、 自己带有反感情绪的我不审。由于科学认识的不懂,我对某些问题科学方法有反感情绪,情绪会影响判断的。例如,前几年流行的“模糊数学”,我没有本事看出它与概率论有什么差别,我反感的是它的隶属函数是任意给定的。但是模糊数学,往往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有合理性。所以我从不审模糊数学、可拓性方法等文章,怕情绪影响判断。有一次评审基金我审了,提了不同意意见,但是我留言,我对模糊数学有情绪,没办法,人是个感情动物,我的意见仅供参考,可以请主任仲裁。主任最后通过了这个题目。我自己觉得,我应该下不为例。
第三、 自己正在研究的问题我不审。自己正在研究的问题,不是指领域,可能受自己现在的兴奋点左右,作出误判。更严重的是,自己可能受作者思想的影响,在别人未能发表之前,不自觉的引用了别人的思想和方法,这时候自己就不道德了。特别是某些文章,他的一个思想、方法可取,全文有问题,自己又否定了这篇文章,结果还受他的启发去改进自己的文章,这样就把自己放到一种可耻的地位了。
我一直想做到自己的学生的不审,不过我不是圣人,没有做到。有一次审到我学生的一个基金申请书,我应该主动退回,可是我太珍惜这个学生,也珍惜她的工作,审了,实事求是,给了个很好,通过了,但是提了改进意见,我想自己的学生嘛,应该指出她的不足。据说她的申请后来上会讨论了,但是对我有意见的人利用我提的改进否定了她。后来这个学生基本上不联系我了。这是我心里的一段痛。现在看来,还不如当时就不审。所以,该回避就应回避。
对于审稿,我有“三不通过”:
第一、 有科学错误的不通过,这些科学错误可能是推导的、算法的还有是逻辑上的。当然错误我要指出错误,以理服人。如果是小错误,一般我采取“退改后重审“,我几乎不采用“修改后发表的”选项,因为没有看到错误的纠正我不放心。指出具体错误并且推导给地方,看起来高尚,实际上有风险。根据你对错误的判断能力,作者就可能推断你是谁,碰到一些心胸狭隘的人,他就与你结仇了。如果是青年学生有这种仇恨,导师可能会给学生开导。如果导师本身有问题,你就栽跟头了。所以详细分析错误这招,我后来变得小心了。
第二、 伪科学的坚决不通过。在我从事的管理学领域、在地理学领域,是很容易混入伪科学的东西。比如熵的滥用,还有一些名词,专门唬人的,什么超现代物理,等等。我就不列举了。反对伪科学,是很容易得罪人的,因为搞伪科学的人往往自己掉入一个逻辑陷阱,自己出不来,社会有不理解他,他会形成仇恨心理。否定这些人的文章,他终于找到对社会敌意的宣泄口,对你没完没了的干扰。不过,文章我不通过,我声明我不敌对别人从事伪科学,伪科学往往是一种前期科学,也是别人言论自由的一部分,比如未经论证就提出的什么管理学定律,应该允许他们存在。
第三、 有中国国界错误的我不通过。中国是一个备受侵略的国家,由于种种原因,我们在国界上与邻国有争议。在这点上我只能与政府高度一致。我曾经对某知名大学说过:“我当过世界上最大的地理系系主任(现在是院为实体,这个系已经不是最大了),如果我承认不正确国界,我会有历史责任的。”其实国境线问题,是容易更正的错误。我对这样的稿件要求修改后再审。有些时候某些人自己认为是权威,以为自己的单位是老虎,老虎屁股摸不得,也引起很多不快。本来可以化解的。当然,如果有人论证国界本来不是这样的,那是科学问题,我同意发表这样的文章。
在审稿中,我自己把握一些原则:
第一、 对科学发现、科学创新充分肯定,我们审稿人要尽可能不退稿,决不求全。我对有科学发现、科学创新的稿件,即使它有瑕疵,我也不选择退稿,而是指出错误,陈述错误所在,要求他修改后再审。不过国外期刊,往往没有这一选择,国内一些刊物开始学。我想我们中国还是需要的,因为我们的文化有一种协作精神。要承认别人的劳动呀。当然,评审自然科学基金,我从来不建议:“建议修改,明年再申请。”因为,明年问题研究深入了,今年不达标,小的修改,明年更可能不达标。另外明年评审人可能不再是我,很可能小的修改让新评审人仍然不满意,还不如让申请人另起炉灶。
第二、 对于有争论的问题,我认为绝不站在自己观点的立场上,而是偏向支持对立的观点。其实呀,做到这一点很难,因为自己的观点自己是有科学认识的,很可能挑出对立观点的逻辑错误。我有时候很羡慕数学家、理论物理学家,他们有完整的逻辑保障。我从事的管理学、地理学,这方面就容易出差。所以管理科学、地球科学学家,更需要一种科学的宽容精神。《地理学报》发表的第一篇分形城市的文章,我就是按照这个原则主张通过的(那时候是编委定稿)。记得那年一个法国地理学家刚刚发表文章认为城市不可能是分形的,因为不能无限自嵌套。我接受这个观点。不过我认为科学永远是此岸世界对彼岸世界的逼近,应该允许分形城市观点作为一种分析方法的存在。
第三、 我最反感审稿人的盛气凌人,开口闭口“水平很差”、“错误百出”、“绝不重审”。真的把自己当上帝了。我觉得审稿人要尊重作者,这也是尊重科学。审稿人不是百事通,不可能面面俱到,就事论事实事求是评论稿件。因为这样,我审稿一般很慢,这一点很对不起编辑。现在为了培养学生,也为了加速,先让学生看看,让他们在批判中学习,发现重点,然后一定自己再看一遍,作出判断。尊重作者,尊重申请者,我想这是我们审稿人、评审人最基本的道德要求。审稿人不是上帝!审稿是一种服务。
第四、 不以外国模型和理论为标准。我审文章搞模型的比较多。往往碰到两类情况,一类是自己建模或者改进别人的模型,一类是引用国外模型算一算中国的情况。我的原则上是首先支持模型创新,其次对国外模型的适用性、稳定性和科学性依次挑一挑毛病。对于与我国经典不一样的,尽可能支持,因为创新就可能在这里,本来理论和模型就应该是一定条件下普适的。我想这样,我们中国的科学文化才会是一流的,才可能输出我们的文化到国外,是我们真正强大起来。
以上一共十条,就算我的十诫吧,“审稿十诫”,请大家讨论。不过涉及人身攻击的,我一律删除。
最近几年,我国一些期刊、还有基金,学西方国家,让作者和申请人提出回避名单,这本来是种进步。据我所知,某些期刊,反而选择回避人做审稿人,美其名是“看看反面意见”。我认为这是很不道德的行为,用中国人的话说,挖个坑让人跳。我们中国知识分子,经常强调尊重人权,并且批评政府官员没有人权观。不尊重作者,挖个坑让人跳,就是侵犯人权。我们老百姓,自己就要尊重自己的人权。
顺便说一句,这几天大学正在考试,一些老师有一种病,以多抓作弊为快感,杯弓蛇影地抓作弊,捕风捉影抓作弊,莫须有地处分学生,还欺骗学生说,承认了就没事,是对人权的侮辱。
谨以此文,献给我的出版界朋友作春节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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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5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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