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叟王铮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王铮 中国科学院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兼华东师大、中国科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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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政府不想让为国家做事情的人活下去》

已有 4678 次阅读 2010-1-2 08:24 |个人分类:中国发展问题|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企业, 国家, 税收

 

元月2日早上上科学网一看,元旦被读者推荐的头条是吴飞鹏先生的《政府不想让为国家做事情的人活下去》,看了以后,知道是批评税收政策的,但是感到,要解决文章提出的问题,论证得很不充分。文章那些评论,往往是表达某种不满而已。所以文章的推荐率高是一种社会的文化选择。

文章说自己课题组:“正式科研人员78人(经常有变动),临时人员2人,研究生1213人,一年需要的各种工资、出差、名目繁多的支出费用需要130多万。”这话我一细算,问题出来了。课题组如果工资是自己发,它就完全是企业性质,他们的工作直接为企业做了事,上税是直接为国家做事,那个题目没有准确。如果工资不是自己发,每年人均5~6万出差费高了点。实际情况可能是,部分工资自己发,所以要解决问题,要说清自己发的人员工资结构才能说服有关部门。

另外一个课题组技术转让的企业获得效益在严格意义下不是“社会效益”,税收才是。企业相互支持经济活动,使得企业不破产这是社会常态。所以不能用支持企业不破产作为免税的根据,因为你的转让是有经济收益的,是企业活动,当然要收税。

我承认,国家对吴先生这样的课题组(我不知道吴先生是什么单位的,课题组经费是以什么性质核算的)的税收可能重了,但是现在中国对创新企业有各种各样税务优惠,为什么这个课题组感到重,可能是创新风险太大,所以需要论证。文章说自己课题组在“税务所要收取技术转让收入的25%”后,“事情就变得很不妙”,不能作为修改国家税收政策的根据的,中关村每天都有企业破产,也有新企业成立。企业破产,这是市场经济经济社会的正常次序。所以吴先生必须清楚地论证25%税收的不合理性。总的来讲,我国高技术产业最近几年发展很快,所以税率应该说定得比较合理。

中国的税制有许多不合理的地方,像文章说的有些规定,25年不变,又如个人所得税,明显存在剥夺低收入者,照顾高收入者的问题,但是投资优惠政策又带来了大量的避税可能性。现下的情况是,某些地方为了引入资本,对资本的税收过于低,什么“五年免税,再三年税收减半”,完全破坏了国家正常的财政体系,也带来了社会收入差距的日益扩大。

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结构、收入结构都变化了,税制需要与时俱进。税收关系全民利益,税制的改革,需要严格的科学论证。

我不是反对吴先生,而是想帮他一下。国家收税,关系着我们每一个人,所以我也想表达自己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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