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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天谢地,每月一伤的模式终于在五月打破了。五月太平无事。
第五伤在六月发生了。因为伤得太轻,似乎流了不少血。听起来怪异,但事实如此。这就是辩证法,或者说,“反者道之动”。
我正在洗碗,太太来擦炉台。发现上面有些血迹,大惊。我觉得很奇怪。确认是血迹后,检查一下,发现是自己右手中指指尖破了。原因不详。因为创口不深,没有什么感觉。后来在洗过的电饭锅锅帘上也发现血迹,赶紧冲掉。再后来,在餐桌上发现已经干堌的血迹,妻子用湿纸巾擦掉。所以,可能是最轻的伤,反而流了最多的血。
在中指指尖,离指甲不远。我本来以为是与指甲平行的伤口,其实是L型伤口。压迫止血,已经见效。为避免再次流血,家庭医生还是用创可贴包扎。
流血有处置,具备受伤构成要件,是为第五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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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8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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