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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系列过去谈的都是很久前读的书不同,《自私的基因》是在十年前读的,而且是1981年科学出版社的旧译本。当时我热衷于理解复杂系统,看些生物学的书。作者道金斯是牛津大学公众理解科学讲席教授,也是皇家学会会士。道金斯著述颇丰。我下载过其中些电子版,如The Blind Watchmaker, The Ancestor’s Tale, The God Delusion和《伊甸园之河》等。但都还没有仔细看。顺便一提,最早听说《自私的基因》是在30多年前,“走向未来丛书”中《新的综合―社会生物学》有部分内容编译自该书。具体内容已经没有印象了,但主旨还很清楚,试图从生物遗传和进化的角度解释和分析人的社会行为。
该书是谈对事物的认识,而非提倡事物应该如何。我特别理解作者开篇的感慨,“有些人不能把阐述对事物的认识同提倡事物应该如何这两件事区别开来,此类人为数实在太多。(p. 3)”事实上,在我这个年纪,已经对说事物应该如何的书不感兴趣了。当然,事物如何还是应该如何的基础。为此,作者在结束时谈到了“自由意志”,“我们是作为基因机器而被建造的,是作为觅母机器而被培养的,但我们具备足够的力量去反对我们的缔造者。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们,我们人类,能够反抗自私的复制基因的暴政。(p. 281)”算是为人类的尊严平添了光明的愿景,至少让我稍觉欣慰。
该书的主旨是突出遗传基本单元基因的自私性。“在基因的水平上讲,利他行为必然是坏的,而自私行为必定是好的。这是从我们对利他行为和自私行为的定义中得出的无情结论。基因为争取生存,直接同它们的等位基因竞争,因为在基因库中,它们看等位基因是争夺它们在后代染色体上的位置的对手。(p. 48)”最后也类比到文化的传播基本单元,觅母,meme,这是作者由希腊词根mimeme生造的词。“正如基因通过精子或卵子从一个个体转到另一个个体,从而在基因库中进行繁殖一样,觅母通过从广义上说可以称为模仿的过程从一个脑子转到另一个脑子,从而在觅母库中进行繁殖。(p. 268)”觅母的典型例子是上帝的概念,作者进行了有趣的分析。
作者的方法论是所谓约化论,类似于物理学家探索基本粒子。“最好不要把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看作是物种,或者是种群,甚至是个体;最好把它看作是遗传物质的某种小单位。为方便起见,我们把它简称为基因。前面已经讲过,这个论点的基础是这样一种假设:基因能够永存不朽,而个体以及其他更高级的单位的寿命都是短暂的。这一假设以下面两个事实为依据:有性生殖和交换;个体的消亡。(p. 53)”我个人观察,在人类社会尺度上,竞争也是个体之间的。虽然有人用种群等为号召替自己谋利,有人被号召而替他人火中取栗。年轻时我对骗子的行为深恶痛绝,现在有时也觉得做骗子或许对教育傻子比讲道理更有效。当然,我没有当骗子的潜质,也没有教育傻子的愿望。
毋庸置疑,人类和其它动物交往中都存在利他行为。“成功的基因的一个突出特性是其无情的自私性。这种基因的自私性通常会导致个体行为的自私性。……基因为了更有效地达到其自私的目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会滋长一种有限的利他主义。(p. 2)”作者对此的解释用了投保进行类比。“一个个体可以把自己拥有的部分财产作为资金对另一个个体的生命进行投资。他考虑了自己和那个个体之间的亲缘关系,以及从估计寿命的角度来看该个体同自己相比是不是一个‘好的保险对象’。严格他说,我们应该用‘预期生殖能力’这个词,而不是‘估计寿命’,或者更严格一些,我们可以用‘使自己的基因在可预见的未来获益的一般能力’。那么,为了使利他行为得以发展,利他行为者所承担的风险必须小于受益者得到的净收益和亲缘关系指数的乘积。(p. 132)”这个视角,其实也可以用于分析导师和研究生的关系。
毛主席说,“一些阶级胜利了,一些阶级消灭了。这就是历史,这就是几千年的文明史。”如果把阶级换成“人”,我就更赞同了。类似地,也可以说,有些基因消亡了,有些基因还存在,就是亿万年的自然史。《自私的基因》虽然是本旧书,还是很值得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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