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洋的一个帖子提醒了我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1750-888984.html
结合最近我的密码被盗,袁贤顺等人的密码被盗...我无缘无故被攻击辱骂,电话骚扰....
种种匪夷所思的事件联系在一起,我不得不提醒科学网博客编辑部注意,一种可能....你懂的!
我这只是受了刘洋的提醒,你们可留意后台的蛛丝马迹,如果一旦掌握这些恶人的证据,我们联合把这些家伙送上法庭...
让法官宣告这些小人破产!
[11]潘学峰
博主回复(2015-5-10 10:59):那就可能其他地方的密码泄露导致这里连带受损,或者干脆黑了科学网
绝对不会是这样!没有泄露问题。你提醒了我,攻击我的那人口口声声说掌握我匿名的大量证据,没准儿就是这个自以为是的小人干的!尽管连科学网管理者后台都没这个能力,尽管我对天发誓,从来就没有匿名账户,但那个人口口声声说有证据(尽管非常可笑),但他可能也不是说胡话,增么着也算上过几天学不是,我觉的就是这个人干的!我建议我们大家联名促请科学网彻底封掉他的博客,再看科学网时是否受到更猛烈的攻击,如果是就更有可能是他干的!掌握确切证据之后,把这个小人送上法庭,让法官宣告他破产!
[12]zhoutong
1999年刑法修正案第285条和第286条分别规定了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入侵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2011年2月25日最新修正版刑法对第285条内容进行了修正,增加了“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9-27 02:01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