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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呼吁网络时代医学建构的转型,这个事情已见端倪,有的医药厂商率先开始这么做,基于网络、电话通讯,结合实体纷纷推销它们生产的药物...但是,我必须提醒这么做的医药商,你们不能违规,因为医药商不具备行医资质。
两会期间,我曾寄希望代表委员递交提案,但是,由于这些代表和委员也缺乏最广范的代表性,所以没发现有人想到这些事情。
国家医政管理部门应该有所作为,约束这些商家上述涉嫌违法行医的商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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