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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某大学陈旭“伤人案”想到的
今天央视《今日说法》报道了武汉某大学一年级学生“陈旭”的事件。简要总结如下,陈旭骑车把一位老妪刮倒,陈旭希望赔偿老妪100元,老妪不同意,嫌太少!
随后陈旭和其家人一道把老妪送至某医院治疗。某医院医生要求拍片,并依据所得到的X光片,建议老妪住院治疗,住院押金1000元。当时陈同学身上只有102.5元,交付X光片等费用已经没有能力交付那1000元的住院押金。结果导致老妪其子“威胁”陈旭,而陈旭突然失常,拿水果刀乱刺老妪长子(什么情景下致使陈旭失常?央视的节目没有报道,大家可以联想!),在这种情境下,老妪之长子和长孙同时扑向陈旭,陈旭转而跑到诊室用刀”绑架“了那位女医师!
很显然。陈旭的行为触犯了法律!结果被判罚5年监狱,外加1000元罚金!
在我看来,这个事件尽管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悲剧,但出现这一悲剧也是一种必然。
首先,陈旭出身山民家庭,经济拮据,据办案人员发现,陈旭最值钱的东西是一部”联想“智能手机,而且还因欠费停机!因此,当他被通知需要为那老妪缴纳1000元的住院押金的时候,可以想见,陈旭似乎被这个”天文数字“的支出”休克”!一时失去“理智”;再加上老妪的长子对他采取了“逼迫”,更加剧陈旭的心理困境,失去理智的陈旭“拔刀”刺向老妪之长子....
到了这一刻,整个事件的性质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从纠纷转到刑事案件。
当然,整个事件的主因是缘于陈旭同学的“不理智”以及心理承受力极差,但基于他18岁的年龄及贫困的家境,可以想见,陈旭同学平素承担着早已经超出他承受能力的生活压力和心理压力!
这种极端心理压力是否普遍存在于陈旭们当中,值得教育工作者和整个社会注意?!
在整个事件过程中,是否还存在着医生“过度”医疗的问题?(据央视的节目透露,老妪的X光片上骨折的迹象并不明晰!) 即使是轻度腕骨骨折,有必要住院治疗么?即使需要住院治疗,有必要先缴纳1000元住院押金么?
我个人的主观推断是,假如老妪的长子不胁迫陈旭缴纳住院押金,假如那家医院的医生采取更加“客观”的治疗方案,陈旭的“疯狂”不会被那么容易地激发!
假入陈旭是富二代,是官二代,甚至出生在一个“小康”之家,上述案件也注定不会发生!
该案件已陈旭入狱5年,罚金1000元结束....
我呼吁武汉警方法外开恩, 积极给陈旭同学提供"立功"机会, 提前释放陈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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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6-30 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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