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要活的自我才能幸福
这话的另一种表述是,人活的不能不自私,也不能太自私,但是如果你可以活在可以被理解的那么一种自私状态,你会获得无比巨大的幸福感!
这涉及到一个被广泛争论的话题:自私、自我与如何利他的问题。
现实的功力的思考这些问题,我觉得你应该懂得把握一个尺度,那就是互惠互利!
如果一个单位,一个生活环境总是需要你的负出,虽然这感觉上你在“利他”,但是,如果你确实因为这种“利他”而消耗或牺牲着“自我的存在性”,那么你绝对不可能获得幸福感!
雷锋曾经说过:毫无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他要把自己有限的生命...
我觉得这种人生境界固然值得尊敬,但由于违背了我上述定律似的表述,所以现实中雷锋这样的人物总是凤毛麟角!
这对于一个社会而言也不太现实!
我们很难期望“人人都是活雷锋”!
自私一点说,我们不能无视我们自己的生活感受,特别是对幸福的那一种感受!
每个人都要幸福,幸福地活着
那么只能是相互交换能够使彼此都有幸福感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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