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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加缪《局外人》
Albert Camus
图片来源:Wikipedia
从喋喋不休的《存在与虚无》到指点精要的《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萨特(J.P.Sartre)始终在解释“存在主义”,只有加缪(A.Camus)在努力地构造或者展现“存在主义”本身。萨特说生活“恶心”,而加缪说生活“荒诞”,我看到的是“无聊”。
我极少读小说(严肃的、消遣的),但“无聊”的小说常看。
《局外人》作为一部小说,本身一如其讲述的故事一样“无聊”,这不是加缪作为作者的无能,恰恰因为我们作为读者身处在作者所要表现的生活的“无聊”中:我们读这部小说,是因为生活在“无聊”中的人,除了“无聊”,对别的任何东西都不会提起兴趣。主人公默尔索的经历根本不足以构成小说,更不用说问鼎诺贝尔文学奖的小说。然而正是这种严肃的“无聊性”最终为加缪赢得了奖金,而后在逻辑上进一步坐实了这种“无聊性”。
因为“无聊”,所以“荒诞”,然后“恶心”。默尔索被一场莫名其妙的“司法事件”——谁杀了人?又为什么杀人?谁必须死?又为什么必须死?——逼出了“局”;加缪被萨特垄断的“存在主义”逼出了“局”;我们被更莫名其妙的生活逼出了“局”。主人公是“局外人”,作者也是“局外人”,读者还是“局外人”。
读一本《局外人》,就是一个“局外人”读一个“局外人”所写的一个“局外人”——真的很“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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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19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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