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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有人甚至曾经在美学习和工作多年的牛人作出呼吁,要求我国也成立类似美国卫生与人类服务部研究诚信办公室(Office of Research Integrity, ORI)的机构专门负责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听起来好像只要建立ORI,学术不端就无所遁形。尽管这一提议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我认为未必能够解决当今中国科技界的现实问题,因此不大赞成。中美科技水平仍有很大差距,出现的学术不端行为的性质和类型也有很大不同,照搬美国的一套可能食洋不化,有点像已故越南领导人长征上世纪50年代批评中国搞的人民公社是“给穷光蛋穿上花衣裳”。正如按美国模式设计和建立的中国CFDA成不了美国FDA,中国的ORI也解决不了中国的学术不端。
美国ORI (http://ori.dhhs.gov) 是如何界定和处理学术不端的呢?根据ORI文件,他们对学术不端的定义是“计划、实施和评议科研项目及报告科研结果时的编造、篡改或抄袭行为”(Research misconduct means fabrication, falsification, or plagiarism in proposing, performing, or reviewing research or in reporting research results)。对于抄袭,也有较为明确的定义,指明为成句成段的完整或几乎完整的文字抄袭以及盗用与侵犯知识产权,例如盗用评议或审查稿件或计划书时得到的点子或独特方法。然而,对于著作权及功劳划分的问题,ORI则不予处理。而对合作方之间提出的抄袭指控,一般也视为著作权争议。此外,对于描述常用方法或以往研究情况时出现的雷同或近乎雷同,ORI也不予追究。值得注意的是,ORI还明确了院校在调查处理学术不端行为方面的责任,并给予协助和指导。
从上述定义以及ORI查处的案例可以看到,美国出现的学术不端情况与中国很大区别。美国所处理的许多编造和篡改数据等行为,多数由研究组内部知情人士提供明确证据,再通过院校及ORI两级审查而判定,需要进行比较深入的专业调查。此类学术不端在中国不是没有,而是还排不上议事日程。由于其复杂性和专业性,目前基本上还定不了案也处理不了。例如井冈山大学假造晶体数据一类的行为,要不是人家的软件,轻易是发现不了也无法处理的。可以说,若非内部人士提出确凿证据,中国目前还没有人没有机制去发现和处理编造和篡改数据的问题。至于中国目前较为多见的抄袭问题,ORI的界定比较宽松,明确指明必须是成句成段完整或近乎完整的文字抄袭。ORI不介入著作权争议,对方法和文献陈述方面的雷同也网开一面。这种做法对中国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值得借鉴。事实上有些美国学术杂志利用反抄袭软件对已接受稿件进行检查,如发现方法及文献回顾方面的雷同,也只是要求作者作出改写而已。对于中国经常出现的一稿两投或多投,并不属于ORI处理范围。对于此类重复发表的问题,多数美国学者不屑为之。一旦发生,有关杂志社将按照版权原则作出处理,而有关作者的单位也会作出调查和行政处理。
中国目前争议和处理的学术不端问题较多的还是比较低级和明目张胆的重复发表和抄袭问题。对于重复发表和抄袭,是比较容易认定的,未必需要架床叠屋设立专门的机构来办。在自然科学基金委设立精干的小组负责处罚作奸犯科者,已经足够。其实目前基金委已有一定机制,只是进一步完善的问题。随着中国科技的发展,国家和科技工作者对此问题日益重视,这一问题应该逐步得到较好的解决。
中国目前界定和处理学术不端所碰到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政府、院校和学术机构的信誉不彰。学术界的问题只是社会问题的反映。学者和学生中滋长的仇官、仇富(即对拿到钱的同行的仇恨)、仇恨名人和患不均等思想,一方面是对制度不公或不透明的反动,另一方面也是落后者、失败者和失意者的情绪宣泄。无论由院校、政府或学术团体等任何机构来处理学术不端,都面临公信力不足的危机。因此就算是设立地位超然的中国ORI,也无法根本扭转外界发出官官相护及互相包庇等指责。在今日之中国对抗学术不端,更重要的可能是提高学者的普遍修养和对学术不端的普遍认识,从我做起,从基层做起,首先在院校一级建立和完善调查和处理不端的机制和机构。目前出现的很多学术不端,一定程度上确实出于学者的自律不足。事实上,成心作假往往是较难发现和较难对付的。为何在中国出现较多的成心作假者,确实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与上述问题相关的另一个值得注意而且颇有中国特色的问题,是不干事的骂干事的,不干事的搞干事的。某些有心人士借打击学术不端进行人事斗争,通过网络、信件和媒体,脱离有关案例所发生的历史背景,抓住一点不及其余,只打别人不照自己,一心要置别人于死地。某些人在科研方面从来没有作出过实质贡献,却在自己并不熟悉的专业和领域范围内借打击学术不端而兴风作浪,凌驾在院校、政府和学术团体之上,试图通过置入性行销将自己的价值观强加于所有人。也有人将本来不属于学术不端范畴的荣誉归分等问题,硬戴上学术不端的帽子。这些在美国完全不可能发生的情况,之所以能在中国出现并且渐成气候,是有其深刻的社会和历史原因的。尽管这在反对学术不端的初期可能有一点积极作用,但从长远来看会给中国科技发展带来不良影响。流言满天飞,告状信到处寄,借骂名人来抬高自己,这分明不是反对学术不端,也反不了学术不端,只是过去时代整人恶行的沉渣泛起。中国反对学术不端不能靠这些力量,而要在院校的水平上建立制度并在学者的层次上增强自律。著名院校和著名学者应率先垂范。此外,对于在学术不端方面有瑕疵的学者,只要不属于故意造假、篡改和抄袭,而是在特定时期特定环境下出现性质比较轻微的过失,学术界还是应当宽容。应从大局着眼,并且要历史地看待问题,不宜将有成就的学者一棍子打死,也不宜搞一人犯错满门连坐。美国不少著名学者都曾因为内容有瑕疵或者共同作者有学术不端行为而撤销已发表的论文,但并没有因此而影响他们的研究成就及学术地位。中国学者死不认错,有时只是担心身败名裂。我们应当逐步造成更加宽松的环境,让学者能够敢于承认和改正自己在学术不端方面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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