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如何称呼自己的导师,研究组的同事如何称呼领头人,往往反映了不同的文化和风气。在美国,最自然最常见的叫法就是直呼其名,常常还是昵称或简称。我初到美国时也略有些不习惯,往往迟疑一下才敢用“Jon”、“Bill”、“Tony”等来称呼资深的同事,特别是位高权重的主任或所长。过了一段时间后才慢慢习以为常。往往到了十分正式、庄重的场合,才偶然会叫某某博士(Dr. So and So)。至于叫某某教授,那就更为罕见。如果熟人间叫教授,不仅显得生分和见外,听者甚至会吓一跳。可是到了英国以至英联邦国家,在大学里如果将教授叫成了博士,那是大不敬,秘书甚至会当面纠正或训斥你。相反,如果将博士叫成了教授,听者也会惴惴不安,甚至会用“我希望我是”或“谢谢你将我升职”之类的话来提醒你更正。每年大学还会专门发出文件,提示同仁谁应称为教授。香港从英国继承了这一套陋习,我初来乍到时还真是不适应。英美两种不同的称呼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两地的文化和风气。传统的英国大学中每个系或每个学科只有一位教授,只要他不退,别人做得再好也成不了教授。这样的体制既陈腐又压抑,论资排辈严重,其弊端显而易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