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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高度人材外国人”在留资格申请参考意见
1.“高度人材外国人”在留资格是2012年公布的一种5年的在留资格,有一系列不实用的优惠,如1)配偶可以打零工时间为最长28周,普通的在留资格的配偶原则不可以;2)父母在日本的时间可以长到2~3年,普通只能半年。3)拿到这样的资格4.5年后可以申请永住,一般人是10年后可以申,平均是12年(相对美国等,日本的永住优惠不大,也相对很好申请);4)可以做本签证以外以外的事情,如自营业(一般人也不会自营业,且日本的各类工作签证很好拿,大量需要各种劳务);5)年收1000万以上可以雇保姆(一般人雇不起)。
2.正因这个在留资格没有多大优惠,故日本拟每年批准2000人左右,而自2012年4月~2013年3月只有434人批准;而且据小道消息,一般满了70分就会被批准,故猜测申请者几乎都能批准。可想而知这个在留资格没有什么吸引力。
3.当局也发现在留资格没有什么吸引力,申请的人太少了,在考虑将拥有此资格的人申请永住的年限从4.5年降低到3.5年(少了一年而已,而且还在考虑),以及增加其他优惠(貌似新增优惠也不实用)。
4.如果是没有日本的在留资格的人,需要填写《在留資格認定証明書交付申請書》;已在日本的人,需要填写《在留資格変更許可申請書》。
5.学术分野的在留资格的申请要求很低,目测一般的博士都能满足70分。
6.据东京入管局的报告《高度人材に対するポイント制による出入国管理上の優遇制度の見直しに関する検討結果(報告)平成25年5月第6次出入国管理政策懇談会・外国人受入れ制度検討分科会》,自2012年4月~2013年3月只有434人批准,其中技术类80%,学术15%;中国人57%,美国人7%;博士30%,硕士40%;日本毕业者56%;平均年龄34,30~34者为60%;学术类32%年收入不到500万,技术类33%年收1000万以上,经营类60%年收3000万以上(再次证明作学术果然是聪明的人干钱少又累又苦的事情这一宇宙真理)。
7.建议想在日本长呆或拿永住者,刚来日本就开始申请“高度人材”,因为虽然他法律上说拥有此资格并从事相关工作4.5年即可申请永住,没有明确说明拿到资格前的时间算不算数,据律师朋友说很可能会以拿到资格后4.5年才算,故。。。。。。
8.年收入证明并不是《在留資格変更許可申請書》的第三页有单位盖章即可,需要单独证明。
9.日本国政府支持的研究推进机构(日本国政府からイノベーションを促進するための支援措置(別に告示で定めるもの)を受けている機関における就労”)这个在文件中并没有说,鉴于申请人少,入管局已经将条件下降到国立大学,私立大学和研究机构了,如RIKEN,NIMS等。
10.据说北海道等的入国管理局对于学术人的签证是一年一续,所以这个签证可以省去几年的麻烦和小几万元钱;不过东京入国管理局一般都会给3年或5年的“教授在留资格”。
11.学术人的合同一般是一年一续,鉴于此由本室教授开一个拟雇佣的说明即可。
12.三天就能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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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2-26 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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