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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发表了我对中国科协,中国新闻广电总局,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发布了“关于准确把握科技期刊在学术评价中作用的若干意见”的看法后,有些朋友认为是我向高层提出相关建议,并推动科学评价标准向前进展。
真的不是我做的。我如果有这种能耐,我首先建议相关部门给刘玉仙一套两居室的住房,然后再给广大基层科研人员一套两居室的住房,最后让天下所有人都有居所: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么。
我人微言轻,高层改变其评价规则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我想一是影响因子评价科学家确实不合理,二是大势所趋,三是屠呦呦这次获得诺贝尔奖给中国科技评价体系所带来的冲击所致。我只是根据我的观察提出我自己对业务的一点思考和推理而已。当然,在一个决策科学的社会里,每个人都应该有途径阐述自己对相关问题的见解。可惜我也只是在博客上发表自己的看法而已。
另外几个朋友,包括图谋博客王启云老师都先后解释了图书馆人都是受托而做这件事。做为一个从业者,我自然知道其中的原委,没有责备我们图书馆人的意思,我只是想回答一下,没有这些委托后,我们图书馆该如何做的问题。
就正如我给王老师的答复中所说的一样。
问题是图书馆某些业务如果受政策因素影响取消后,我们图书馆又改如何立足于社会?我们该如何对待这些自上而下的这些不合理的体系?是逆来顺受,还是据理力争?还是寻求更好的解决方案和更广阔的发展前景,我以为是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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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2-26 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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