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药换成芬兰的法络通了,自己觉得脑力正在恢复。我自己在看医药规范方面的书,书中说,1960年前,西方工业化国家的医药规范主要集中于控制掺假和未经证实的医疗效果,但1960年以后,他们就开始考虑功效和安全问题。因此在医药规范方面,可以把药物分成3类:1),创新或者专利药品,2),相似的药物或者复制的药品,3),未注册的药品。从药效方面来说,第二类药和专利要相同,它们在相同的剂量中包含相同有效的的成分,可以用相同的程序来管理,但他们在生物性质上并不相当, 在可吸收的程度和比例上并不相当。因而,我自己觉得在生物代谢方面也会引起不同的反应。我觉得我们国家的药目前处于第二类药,所以,会引起这么强的反应,所以,以后,用药,能用进口的,还是用进口的好。我以前只考虑药效,没有生物安全方面的考虑。现在现实的副作用教训了我。
把这点看法写出来,以督促我国医药界真正开始创新,提高药物的安全性。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10-19 23:22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