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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教高[2015]14号)印发时间为2016年1月4日(注:通过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规程》是一部旨在宏观指导的专门法规,指导我国高校图书馆事业的建设发展,规范高校图书馆的服务与管理。为避免《规程》在贯彻实施中流于形式,需要高校图书馆主管机构及利益相关者齐心协力学《规程》、用《规程》。
作为一名普通高校图书馆馆员,《规程》的学与用,可以说一直贯穿着自身的职业生涯。做学术性思考需要,做图书馆发展规划需要(《规程》为制定图书馆发展规划的指导性文件),做日常工作也需要(行动指南)。此次《规程》的修订过程,可以说保持了较为密切关注,《规程》发布之后,自身积极学与用的同时,还努力做一些宣传推广工作。
《规程》的简史,根据有关资料,简要综述如下。1956年高等教育部曾拟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学校图书馆试行条例(草案)》;1981年教育部对其进行修订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学校图书馆工作条例》;1987年国家教育委员会对该《条例》再次修订并改名为《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重新颁发;2002年教育部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教高[2002]3号);2016年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教高[2015]14号)(注:印发时间为2016年1月4日,通过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对于新《规程》的产生过程,笔者略知一二。第四届教育部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指导委员会成立后,把《普通高校图书馆规程》的修订作为首要任务来落实,会后不久便成立了规程修订工作组,并发布了“关于征求《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意见的通知”。2013年12月图工委秘书处向各省(市、区)图工委下发了征求修订意见的通知;2014年3月修订工作组根据各省上报的意见对《规程》进行了第一次修改;2014年9月修订工作组根据第二轮返回的意见对《规程》再次修改;2015年还经历了系列讨论和修改。教育部教学条件处参加了部分修订工作会议。许多高校图书馆不同程度参与了《规程》的修订,可以说《规程》经历了千锤百炼,是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一部与时俱进的法规。
新《规程》进一步明确高校图书馆在体制机制、馆舍设备、经费、人员、文献资源、服务和管理等方面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反映新技术的应用对图书馆的新要求;为各类型高校根据自身的情况制定具体的图书馆建设规划和管理制度留下扩展的空间;首次提出区分专业馆员和辅助人员。
新《规程》进一步明确高校图书馆的主要任务:建设适应学校发展需要的文献信息资源体系,提供文献信息服务;全面参与学校人才培养过程和校园文化建设;实施信息素质教育;开展图书馆学及相关领域的学术研究;组织和协调全校的文献信息工作;参与文献保障体系建设,实行资源共建、共知、共享;发挥信息资源优势和馆员专业优势,为社会提供服务;做好资源评价与服务评价,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益。
种种原因,当前高校图书馆事业非常需要这样一部《法规》。“国外和我国台湾、香港、澳门地区的高校图书馆普遍认为,中国内地的高校图书馆之所以在改革开放后实现快速发展,主要依靠三大法宝——职称制度、文献检索课和图工委。这三大法宝都是教育部根据高校图书馆发展的实际情况而进行的成功的制度设计,受到全世界高校图书馆的普遍赞赏甚至羡慕,是中国为全球高校图书馆事业所贡献的精彩的‘中国经验’”。(见:教育部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指导委员会简介.http://www.tgw.cn/jggk/201602020939)据笔者的观察,在今天,“三大法宝”正经受“烤验”,面临诸多棘手问题。比如职称制度,当前整个高校形式严峻,而高校图书馆作为学校教辅部门之一,越来越多的高校图书馆人觉得沮丧;文献检索课,很大比例高校开展困难,甚至有不少高校图书馆全面失守,无法开展文献检索课教学;图工委,近些年其凝聚力、战斗力似乎日渐式微,至于各高校类似“图工委”(比如文献资源建设委员会等)组织开展工作更加困难(一定比例属于象征性的存在)。“三大法宝”亟待雄起。比如,文献检索课与“实施信息素质教育”这一主要任务密切相关。
《规程》中“第十一条 高等学校应根据发展目标、师生规模和图书馆的工作任务,确定图书馆工作人员编制。图书馆馆员包括专业馆员和辅助馆员,专业馆员的数量应不低于馆员总数50%。专业馆员一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层次学历,并经过图书馆学专业教育或系统培训。辅助馆员一般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层次学历,具体聘用条件根据工作岗位的要求和学校的人事管理制度确定。”,一方面体现“以人为本”,一方面实现起来可谓任重道远。据个人了解,许多211层次高校距离“专业馆员的数量应不低于馆员总数50%”比较远。还有现实的问题是,专业馆员、辅助馆员他们各应具备什么样的知识与技能,其实是很迷惑的。个人认为,专业馆员应该具备“实施信息素质教育”能力,倘若“文献检索课”无法开展或未开展,专业馆员岗位数达标是个问题。至于“图书馆学系统培训”,什么叫系统培训?系统培训的内容是些什么?……
《规程》是教育部这一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事在人为,其贯彻落实需要高校图书馆主管机构及利益相关者(包括高校图书馆工作人员、高校图书馆用户、其他各类型图书馆等等)共同关注、共同推动、共同受益。
延伸阅读:
圕人堂“学《规程》,用《规程》”征文启事.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213646-9640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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