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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年来,高校图书馆的处境颇为尴尬。
《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教高[2002]3号)“第一条 高等学校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是为教学和科学研究服务的学术性机构,是学校信息化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基地。高等学校图书馆的工作是学校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高等学校图书馆的建设和发展应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相适应,其水平是学校总体水平的重要标志。”(参见: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3886/201010/xxgk_110215.html)认识与此保持一致或基本一致的高校为数不多,甚至可以说“凤毛麟角”。
高校图书馆是高校的“直属单位”或“附属单位”之一。在不少高校,图书馆重要职能有二:一是“服务部门”,主要指为学生提供学习场所,当前一定程度上,是指自习场所;二是人才安置(包括人才家属安置)。
笔者作为有16年图书馆工作经历的馆员。连续3年申报副高职称,年年输在“人际关系”,年年长了些见识。2013年是我第一次报职称,那一年,我以为会是自然而然。我几乎没有把“打招呼”当回事。那一年,有人统计过,全校110人申报副高职称,我的科研积分位列第10名,这对于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实属不易。校高评委投票,我得票(差两票)未超过三分之二。2014年天真的以为,这一年应该没问题,因为材料又充实了不少,事实是遇到了强有力的竞争对手,综合学科组不少参评人员“所在部门好”,我在综合学科组第一轮被“秒杀”。2015年算是尽力而为,积极“推销自我”,结果却出人意料。
作为一名普通图书馆员,我是热爱学校的,自1999年参加工作以来,始终在默默地为学校的建设与发展贡献力量。据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1998-2014年间作者机构为所在学校共468篇,其中第一作者为笔者的20余篇。自2009年7月至2013年9月,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数字图书馆三期工程项目(编号:JS2009-7),该项目经费30万元(省资助15万元,配套经费15万元),我作为骨干成员,负责该项目的管理与协调,各类材料采集与撰写,从项目的申请、中期检查到教育厅组织的验收,从项目网站的架构、项目宣传到读者服务,做了大量工作,最终以“良好”成绩通过验收。我的失败,也许不单纯是我一个人的失败。
因为职称评审的事情,我接触了一些人,包括校级领导、处级领导、教授、普通教师,给我的印象最深刻的是“图书馆是个服务部门”,潜台词是图书馆员搞科研是不务正业。其实,我的“科研”基本可以说是钻研业务的副产品,甚至部分科研成果即服务成果。
《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正在紧锣密鼓修订之中,新规程是否有助于改善高校图书馆的处境,个人充满期待,并乐意尽己所能做一些推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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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0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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