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上午发现自己的科学网博客中149条博文被一家数据商(数字资源商)搬走,时间范围2009年5月13日至2013年10月10日。作者及单位署名为“王启云的博客”,来源给了个科学网链接。(科学网武夷山博主,有1000多篇博文被转走。科学网赵美娣博主有数十篇被转走。也许还有更多。)该数据商是以盈利为目的的,需要机构或个人付费才能使用。进一步检索还发现博客网图谋博客有700余篇博文被转走,此外还有数十篇公开或未公开发表的论文。我从来未收到该数据商一分钱。更不爽的是,被转走的论文,有些纯生活类的文字,我并不打算这样被“数字出版”。若何,奈若何?
下午打算写点文字,偶然间发现程焕文教授博文《亟待研究的有关数字信息资源的三个法律问题》,“西北老汉2011”评论:“补充一个问题,谁来保护原始资源作者的合法权利呢?”是啊?如何保护作者权益呢?笔者自己发表的文字(期刊和报纸)、学位论文等,多家数据商数据库中有,可是谁也没给过我一分钱。
紧接着又读到程焕文教授博文《十问数据商!!!》。我感觉图书馆确实是时候向数据商讨权益,或者说捍卫权益了!
我作为一名图书馆员,大概是从2000年开始与数据商打交道,打交道的深浅度因工作岗位的变化有所不同,但未曾间断。我的突出感受是数据商越来越霸道了。单单说2013年经历的两件事。
其一,神仙打架,殃及“上帝”。我们是A和B两家数据商的“资深”用户。B资源整合方面做得比较好,B收割了A的元数据,提供一站式服务。后来经了解,原来是两位神仙因各自利益掐架呢!A屏蔽了B!B无可奈何,采取在用户单位架设代理服务器模式作为对策。笔者以为,神仙们完全无视“上帝”的存在。各家数据商都这么玩,数字资源整合工作根本无法做。要知道,各家图书馆,均有数种、数十种、甚至数百种数字资源,非得让“上帝”挨家挨户去串门,真是无法无天!
其二,你的资源我做主,我行我素。有家数据商提供假期漫游账号。用户完成了规定动作,突然有一天用不了,提示机构未注册。反映到图书馆,图书馆也是一头雾水。我以为是图书馆欠数据商钱了。后来明白,图书馆方面还得“求”一次数据商。数据商那边辗转几个部门方解决问题。服务中断了那么久,也无从“问责”。
其实还有很多很多的事。比如图书馆“到期”未能及时交钱,立马关停服务,也不提前提醒,也不会因为图书馆是“看着自个长大的”老客户友情关照给个缓冲期。好些数据商提供的资源一生二,二生三,重复收费,一家中文资源数据商,假如其产品买全,现在的续订费一年得180多万元,想当年(大概是2000年),好像7万元就够了。另一家数据商的“产品”,个人认为有点像俄罗斯套娃,一个套一个,但价钱得按个算。
“高等学校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是为教学和科学研究服务的学术性机构,是学校信息化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基地。高等学校图书馆的工作是学校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见: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moe_23/200202/221.html)数据商的资源创造者,较大比例源自高等学校师生。其它类型图书馆(公共图书馆、科学院系统图书馆、社科院系统图书馆)面临同样的问题,他们的服务对象同样是数据商资源的创造者。图书馆界及图书馆用户需要联合起来维护基本权益,是时候了。
具体如何向数据商讨权益?科学网高人云集,非常期待诸君出谋划策。
延伸阅读:
1 程焕文.十问数据商!!!.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78019f0102e5zu.html
上周全国高校图书馆的超级大佬们齐聚中山大学图书馆议事,大家对数据商的定价策略、销售策略和涨价行为极其愤怒,一致认为图书馆界必须发出强烈的声音,以矫正数据商的不端行为。斋主现在先提出如下质问,请同仁们提供更多的质问,为我们在新的一年中展开行动提供作料:
一问:数据库的定价依据是什么?
二问:凭什么在购买期刊全文数据库时数据商要强行捆绑纸质期刊?
三问:在全文数据库的使用基本上符合二八率,即一个数据库的资源通常只有20%被用户使用,另外80%未被使用的情况下,凭什么还要图书馆为未被使用的80%的资源买单?
四问:数据库不是不可以涨价,可是涨价总得有个规矩,每年的涨价幅度控制在通货膨胀率之下一般不会超越图书馆的心理承受能力,凭什么有的数据商动不动就每年涨价20%,甚至更多?
五问:凭什么在数字图书的使用中要采用与图书馆纸质图书借阅相同的办法,每次只能一个用户借阅?
六问:凭什么数字图书的销售价格有时甚至要高过纸本图书?
七问:凭什么图书馆在购买数据库的使用权后因无力继续购买而不能拥有已经购买使用权年限的数据库的永久使用权?
八问:凭什么数据商要将高影响因子的期刊,或者某个主题的期刊,从综合性的期刊全文数据库中抽出来,单独建库暴利销售?
九问:凭什么数据商在签订购买合同时要强行规定不允许图书馆作任何元数据的关联?这与图书馆购买图书后出版商不允许图书馆编目有什么区别?
十问:凭什么数据商不向图书馆提供详细的用户使用报告?
2 程焕文.亟待研究的有关数字信息资源的三个法律问题.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78019f0102e60o.html
斋主并不从事数字信息资源的专门研究,但是浏览过不少数字资源研究方面的著述,总的感觉是垃圾遍野,总感觉到一些真正的问题没有人去研究,就图书馆的现实而言,亟待研究的重要课题至少有以下三项:
(1)数字资源(全文数据库、数字图书、数字图像等)定价的法律依据。中国有个《物价法》,还有个物价局,这些个玩意儿管得着数字资源的定价吗?如果这是个真空问题,究竟应该如何规范?总不能永远是数据商说了算吧。
(2)数字资源利用的用户权利。如今的数字资源知识产权保护不是不够,而是过度了,已经背离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初衷。作为公益性的公共图书馆和教育性的高校图书馆,其数字资源用户究竟拥有哪些权利?有哪些权利被数据商侵犯和剥夺了?如何规避数据商的恶意诉讼?合理利用的边界在哪里?
(3)数字资源市场的垄断问题。市场经济强调反垄断,许多国家都有反垄断法,中国也有,为什么那么多的数据商都是垄断寡头,以至于图书馆在采购数字资源时面对的常常是单一来源采购,没有选择权?国家的反垄断法规对数字资源的垄断是否有效?如何才能消灭数字资源的市场垄断?
以上问题是当前困扰图书馆发展,障碍数字资源利用,且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谁能给出答案?
关于本人博客转载态度:
首先欢迎正常的转载,前提是保留正确的来源信息,比如含作者(署名)、篇名、网址信息,且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如果是报纸、期刊正式刊发,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原因是博文有博文的特点,比如一气呵成、比较随意、不断修订等,此外,本人部分博文会自行进一步整理投稿。特此说明。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12-22 10:24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