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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FID在图书馆领域应用面临危机

已有 4970 次阅读 2011-11-6 09:05 |个人分类:图林漫步|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图书馆, RFID

    RFID技术在图书馆领域有着广阔的应用前景。近年来,国内应用RFID技术的图书馆越来越多,应用的面亦愈来愈宽,愈来愈受用户的欢迎。然而,其在防盗方面有重大缺陷,正面临危机。
    据2011年9月9日《晶报》报道(
http://news.cn.yahoo.com/ypen/20110909/579162.html)。“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培训教师陈某在2009年6月至2010年7月,共从深圳图书馆偷得2019本书,总价约8万元。”,“被告人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陈某偷书方法并不“神”,只是“慢慢地把书本最后面的防盗标签撕下来扔掉,然后把书很快地放到他随身携带的一个黑色的包里,然后迅速离开。”有网友发问:“他只是把书籍防盗标签刮掉或直接撕掉。如果这么简单,那么深图在管理上是不是漏洞太多?引诱这个老师犯了罪?”笔者认为,更多的应属于RFID系统在防盗方面的缺陷。
    《图书馆报》记者观察(
http://a.xhsmb.com/html/2011-11/04/content_35964.htm)有这么一段文字“上海某区图书馆工作人员小李就告诉记者,他每天闭馆时经常会在桌下、垃圾桶里看到被撕下来的‘RFID电子标签’(图书馆防盗用的射频识别标签),而一旦这个标签被撕掉了,读者夹带图书出门就变得轻松自如。如果想要发现,就只能靠馆员或保安的眼力了。‘现在读者越来越聪明,一开始不知道怎么带书出去,经常被我们抓个正着,后来就知道撕芯片了。’小李还说,‘这些人就是觉得书不错,不想花钱就想直接占为己有,买书要去书店,更何况书店里并不一定有这本书。’”这段文字,进一步呈现了RFID系统在防盗方面的缺陷。
    就《现代“孔乙己”偷书获缓刑》,网友感慨“国人素质太低,教书育人的都如此,整个社会何如?”,律师说“在深圳,累积偷窃超过2000元,即可判定为犯有盗窃罪,需担负刑事责任;低于2000元的,则按照治安处罚法,给予行政处罚。”。无论理念如何超前,技术如何进步,种种原因难免存在“盲区”。怨天尤人于事无补,RFID在图书馆领域的进一步应用与推广,需要正视这一危机,见招出招,不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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