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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23日的《中国文化报》消息:2010年1月21日文化部社会文化司根据《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县以上公共图书馆第四次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办社文发〔2009〕8号)要求,公示拟上等级公共图书馆名单。
虽然1994年以来文化部对全国县以上公共图书馆已进行过3次评估定级,但我对公共图书馆评估与定级知之甚少。特别是再次读到名单时,发现同样是“一级图书馆”差距非常大!因为我实际参观过一些公共图书馆,有些粗浅的认识,感觉非常困惑。特此从网上搜来一些进行“补课”。原来一级图书馆中包含省级、地市级、县市级。具体某个图书馆属于哪个级,一般公众也未必知晓。比如南京图书馆当属省级图书馆,大概很多人会认为是地市级。了解了这个信息,简单的搞一级图书馆数量排名,恐怕无甚意义。
公共图书馆评估与定级是怎么一回事?2009年06月19日,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图书馆事业的管理,推动图书馆事业的发展,提高图书馆的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图书馆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文化部决定2009年在全国开展第四次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2009年8—10月对地、县级图书馆进行评估。评估定级工作步骤:2009年10—12月对省、副省级、计划单列市图书馆进行评估;2009年10月底前,各省(区、市)文化厅(局)将地、县图书馆的评估结果和总结报告报送我部社会文化司;2009年底,经我部审核并征求各省(区、市)文化厅(局)意见后,确定评估定级结果,并命名一、二、三级图书馆。
图谋以为,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虽然“对推动全国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产生了良好的推动作用,全国公共图书馆的基础设施、业务建设和服务水平得到较大提高。”,但公众宣传工作需要进一步做实。比如加以注明是哪个级别,或者省级、地市级、县市级分开来公示。具体挂牌的时候,更需要加以区分。
如需进一步了解,特此提供相关信息附后供参考。
相关资料:
1 关于公示上等级图书馆名单的通知.http://news.idoican.com.cn/zgwenhuab/html/2010-01/23/content_49771470.htm
2 公共图 书 馆 评 估与定级 标 准.http://wht.zj.gov.cn/www/upfiles/zwxx/090623002.doc
省 级 图 书 馆 评 估 标 准
本标准分七大部分,共1000分,其中:
一、 办馆条件 180分
二、 基础业务建设 250分
三、 读者服务工作 270分
四、 业务研究、辅导、协作协调 120分
五、 文化共享工程建设 80分
六、 管理 80分
七、 表彰、奖励 20分
地 市 级 图 书 馆 评 估 标 准
本标准分七大部分,共1000分,其中:
一、 办馆条件 180分
二、 基础业务建设 220分
三、 读者服务工作 310分
四、 业务研究、辅导、协作协调 120分
五、 文化共享工程建设 50分
六、 管理 100分
七、 表彰、奖励 20分
县 市 级 图 书 馆 评 估 标 准
本标准分七大部分,共1000分,其中:
一、 办馆条件 240分
二、 基础业务建设 255分
三、 读者服务工作 260分
四、 业务研究、辅导、协作协调 90分
五、 文化共享工程建设 50分
六、 管理 85分
七、 表彰、奖励 20分
省级少年儿童图书馆评估标准
本标准分六大部分,共1000分,其中:
一、办馆条件 215分
二、基础业务建设 235分
三、读者服务工作 290分
四、业务研究、辅导、协作协调 110分
五、文化共享工程建设 50分
六、管理 80分
七、表彰、奖励 20分
地市级少年儿童图书馆评估标准
本标准分六大部分,共1000分,其中:
一、办馆条件 240分
二、基础业务建设 230分
三、读者服务工作 280分
四、业务研究、辅导、协作协调 110分
五、文化共享工程建设 20分
六、管理 100分
七、表彰、奖励 20分
县市级少年儿童图书馆评估标准
本标准分六大部分,共1000分,其中:
一、办馆条件 240分
二、基础业务建设 240分
三、读者服务工作 290分
四、业务研究、辅导、协作协调 90分
五、文化共享工程建设 20分
六、管理 100分
七、表彰、奖励 20分
省、地市、县市级图书馆定级必备条件
一级图书馆
省级
1.馆舍建筑面积不低于25000平方米;
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图书馆不低于15000平方米;
2.财政拨款不低于1200万元;
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图书馆不低于900万元;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数占职工人员总数之比不低于25%;
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图书馆不低于20%;
4.图书年入藏数量不低于20000种;
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图书馆不低于15000种;
5.年外借册次(以计算机统计为准)不低于50万册次;
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图书馆不低于40万册;
6.现代化技术装备、自动化网络化建设、数字资源服务三项得分不低于100分;
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图书馆不低于90分;
7.文化共享工程建设得分不低于60分;
8.古籍保护得分不低于30分。
9.读者满意率不低于80%。
地市级
1.馆舍建筑面积不低于8000平方米;
直辖市的区图书馆不低于4000平方米;
2.财政拨款不低于100万元;
3.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数占职工人员总数之比不低于60%;
4.图书年入藏数量不低于5000种;
5.年外借册次(以计算机统计为准)不低于20万册次;
6.现代化技术装备、数据库建设、自动化网络化建设三项得分不低于80分;
7.文化共享工程建设得分不低于35分;
8.读者满意率不低于80 %。
县市级
1.馆舍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
城市的区图书馆不低于2000平方米;
2.财政拨款不低于30万元;
3.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数占职工人员总数之比不低于30%;
4.图书年入藏数量不低于3000种;
5.年外借册次(以计算机统计为准)不低于10万册次;
6.现代化技术装备、自动化网络化建设两项得分不低于50分;
7.文化共享工程建设得分不低于35分;
8.读者满意率不低于80%。
3 文化部通知开展县以上公共图书馆第四次评估定级.http://www.gov.cn/gzdt/2009-06/19/content_1344678.htm
4 全国公共图书馆第四次评估定级江苏再拔头筹.http://www.jscnt.gov.cn/pub/jscnt/jscnt_wht/newsfiles/59/2010-01/16338.shtml
近日,文化部公示了全国公共图书馆第四次评估定级拟上等级图书馆名单,江苏一级馆总数大大领先于全国其他各省(市、区),再拔头筹。
“十一五”以来,在全省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的氛围中,我省公共图书馆事业也取得了长足进步。本次评估定级,全省110个有建制的公共图书馆中有100个进行了申报,参评率高于往届;目前有99个省、市、县(市、区)图书馆榜上有名,其中一级馆有63个,占63.6%,也高于上届。各地均将国家对公共图书馆的评估定级,作为衡量地方文化事业发展的重要标志,积极争取政府投入,努力改善办馆条件,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为江苏文化强省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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