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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达哥拉斯学派关于√2不是有理数的证明,已经存在有2500年之久了,已被人们视为是一个经典证明。虽说时间并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但推翻一个历经久远的铁案又谈何容易?为了提高说服力的有效性,杨六省老师希望借助科学网平台,能用最简短的文字、最浅显的道理、最基本的逻辑要求(不得偷换概念)来说服他人。下面发布杨六省老师刚刚发来的帖子,在此转载,供大家参考。
把反论题“√2是分数”换成“√2是最简分数”
——这是偷换概念
杨六省
Yangls728@163.com
对于一个上位概念(即属概念),如果它有好几个下位概念(即种概念),那么,就算你否定了其中某个下位概念,也不能说明你否定了上位概念,这是极简单的道理。举个浅显的例子,其中的道理是相通的。例如,我们想用反证法证明张三不可能入选前三名。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假设张三能够入选前三名”,然后推矛盾,以否定假设。但是,人们不是这样做,而是“假设张三是入选者中的第N名(N=1,2,3)”,例如,“假设张三是入选者中的第二名”,试问,这样做能达到证明目的吗?我们要证明的是“√2不是有理数”,即“√2不是分数”,也就是说,我们要否定“√2是分数”,即要否定“√2是分数”中的“分数”。但是,毕达哥拉斯学派却把“√2是分数”中的“分数”换成了其下位概念“最简分数”(注:“分数”还有另一个下位概念“非最简分数”),这是偷换概念。
也许有人会辩解说,反论题由“√2是分数”变为“√2是最简分数”,那是经过推理得出的。笔者的回答是,那推理是无效的,说辞是肤浅的(详情参见笔者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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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2-26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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